延邊朝鮮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關于
公布第六批州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的通知
延州政函〔2024〕11號
各縣(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委辦局:
州人民政府批準第六批州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共計37項)和州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擴展項目名錄(共計7項),現予公布。
各縣(市)、各部門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意見〉的通知》(廳字〔2021〕31號)要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吉林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延邊朝鮮族自治州朝鮮族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規定,堅持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貫徹“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工作方針,扎實做好我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的保護、傳承和管理工作,切實提升非物質文化遺產系統性保護水平,促進全州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持續健康發展。
延邊朝鮮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8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