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經濟開發區開發建設有限公司
延邊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快推動
第五代移動通信網絡建設的通知
延州政辦發〔2020〕6號
各縣(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委辦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網絡強國的重要思想,按照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推動第五代移動通信網絡建設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吉廳字〔2018〕28號)、《印發關于謀劃吉林省新基建761工程的方案的通知》(吉政辦明電〔2020〕15號)以及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動第五代移動通信網絡建設的通知》(吉政辦發〔2020〕15號)精神,經州人民政府同意,現就推進全州5G移動通信網絡建設工作通知如下:
一、統籌規劃5G網絡及相關配套建設
進一步加強統籌協調和規劃布局,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將已有4G基站站址及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等公共設施的樓頂平臺作為5G基站站址,納入地方專項規劃中;推進5G網絡建設與城市規劃協調發展,所有新建小區、商務樓宇等均應在規劃建設時為5G基站及機房、交接箱、傳輸管道、通信線纜等配套設施預留位置,確保5G網絡建設符合各級國土空間規劃要求。2020年底前鐵塔公司和三家運營商委托城鄉規劃勘測設計院編制5G基站專項規劃,各縣(市)國土空間規劃委員會完成審批。(州自然資源局、州工信局、州通信辦、基礎電信企業、各縣〔市〕人民政府)
二、推進社會公共資源開放與共建共享
各部門和單位要配合5G網絡建設單位,開放直接管理的非涉密樓宇及公共區域,為5G網絡設施部署提供便利。2020年底前各縣(市)和州機管局要制訂《公共資源開放目錄》。使用財政資金的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學校、醫院、街道、社區等公共機構所轄區域及所屬建筑物,市政綠地、園林、公園、廣場、旅游景區、文化場所、體育場館、展覽館、機場、汽車站、火車站,公路、鐵路、橋梁、隧道、地鐵、城市道路等公共交通,路燈桿、安監控桿、城管監控桿、道路指示牌、廣告牌、公交站臺等公共設施及場所無償向5G基站開放。桿路、管道等傳輸資源具備共建條件的須共建,建設資金可由雙方協商;滿足5G基站加掛條件的,應免費共享;涉及到桿(塔)、管道改造的,可由電信運營企業出資改造,政府主管部門簡化審批流程。涉及已利用政府公共資源4G基站年內升級為5G基站的,應免收場租費。老舊小區改造項目中應充分考慮預留5G通信基礎設施安裝位置,共同推進老舊小區改造和相應5G基站建設。(州機管局、州軟環境辦、州住建局、州交通運輸局、州公安局、基礎電信企業、各縣〔市〕人民政府)
三、加快推動5G網絡及相關配套建設審批納入全省平臺
推動5G網絡及相關配套建設審批流程盡早納入到吉林省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由5G網絡建設審批單位按照全程網辦模式優化審批辦理流程。鑒于項目審批目前正處于試點改革的特殊情況,待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建成后推進線上審批。(州政務數字局、州住建局、州通信辦、各縣〔市〕人民政府)
四、完善多部門聯動及督查機制
建立多部門聯動機制,協調解決5G網絡建設入場問題,禁止任何機構、企業、團體及個人阻礙5G網絡及相關配套建設或巧立名目收取進場費、協調費、分攤費、保證金等不合理費用。各部門和單位要落實“無償開放5G站址資源”政策,州軟環境辦、州通信辦、各縣(市)政府要對不開放公共資源或阻礙5G網絡建設等現象進行全面督查、協調落實。(州軟環境辦、州通信辦、各縣〔市〕人民政府)
五、縣(市)人民政府全力協助推進
各縣(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視5G建設工作,認真落實《延邊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推動第五代移動通信(5G)網絡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延州政辦函〔2019〕9號)要求,加強組織協調,盡快成立并認真履行5G通信基礎設施建設領導小組職責,加快完成5G基站站址專項規劃的審批,組織協調項目建設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確保5G建設工作如期完成。(州工信局、州通信辦、各縣〔市〕人民政府)
六、加強5G建設宣傳推廣工作
5G建設是黨中央、國務院高瞻遠矚、審時度勢作出的重大戰略部署工程。各級宣傳和通信部門要做好5G應用基礎、電磁輻射等知識的宣傳工作,為進場施工營造出良好的輿論環境。(州委宣傳部、州生態環境局、州通信辦、各縣〔市〕人民政府)
延邊州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10月15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