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邊州人民政府關于安圖縣人民政府2022年
第11批次農用地轉用的批復
延州政函〔2022〕155號
安圖縣人民政府:
你縣《關于2022年第11批次建設用地的請示》(安政報〔2022〕38號)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你縣將國有農用地10.1815公頃(其中耕地8.9131公頃)轉為建設用地。
以上共計批準建設用地10.1815公頃,用于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項目。
二、你縣要依法履行批后實施程序,按照土地補償及安置意見及時支付補償費用,落實安置措施,切實安排好被征地農民的生產和生活,保證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維護社會穩定。土地補
償安置不落實的,不得強行使用土地。
三、你縣要嚴格執行國家產業政策和供地政策,抓緊供應土地,并將供應情況及時報請備案。
此復。
延邊州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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