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經濟開發區開發建設有限公司
延邊州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推進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延州政辦函〔2018〕47號
州人民政府各委辦局:
《推進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實施方案》已經州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延邊州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11月8日
(此件公開發布)
推進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意見》(國辦發〔2018〕10號,以下簡稱《意見》)和《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推進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任務分工方案的通知》(吉政辦函〔2018〕120號,以下簡稱《通知》)精神,做好我州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結合我州實際,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準確把握社會公益事業建設規律和特點,明確公開重點,細化公開內容,增強公開實效,不斷提升社會公益事業的透明度,讓人民群眾享有更多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動我州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再上新臺階。
二、基本原則
除法律法規有禁止性規定和保密的外,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政府信息都要予以公開。堅持突出重點,圍繞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明確相關信息公開的主體、內容、標準、方式、程序。堅持高效便民、面向基層、貼近群眾,運用多種方式發布信息、解讀政策、加強引導,便于群眾知曉、理解和監督。堅持問題導向,以公開促規范、促服務、促治理,推動共建共治共享,促進社會公益事業健康有序發展。
三、公開內容
嚴格按照《意見》《通知》明確的公開內容要求執行。公開內容要全面覆蓋各領域行政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全過程和信息發布、解讀、回應各環節,主要包括對群眾利益影響直接、社會關注度高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點建設項目等決策信息;從事社會公益事業的公共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名錄,設立、變更、注銷登記等審批信息,年檢年報、評估檢查、獎勵處罰等管理信息;基本公共服務項目清單、服務指南、服務標準、保障措施等服務信息;上級黨委、政府有關社會公益建設領域重要政策部署的落實情況、主要成效等執行、結果信息。
四、任務分工
(一)脫貧攻堅領域。包括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等方面信息。一要及時公開扶貧政策、扶貧規劃和扶貧項目名稱、資金來源、實施期限、預期目標、實施結果、實施單位及責任人、舉報電話、檢查驗收結果等信息。二要向特定區域特定群體公開貧困識別、貧困退出、扶貧資金分配和使用情況、幫扶責任人、扶貧成效等信息。三要注重利用技術手段通過網絡實現公開的信息可檢索、可核查、可利用,為社會各界參與脫貧攻堅事業提供服務,方便人民群眾監督。(責任單位:州扶貧辦牽頭,州直各有關部門配合)
(二)社會救助和社會福利領域。包括城鄉低保、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受災人員救助、醫療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業救助、臨時救助、老年人福利、殘疾人福利、兒童福利、孤兒基本生活保障、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等方面信息。要全面公開救助對象認定、救助標準,福利補貼申領及申請審批程序等相關政策,有針對性地公開救助款物的管理使用、福利補貼發放等情況。加大彩票公益金使用規模、資助項目、執行情況和實際效果等信息的公開力度。公開方式方法要因地制宜、因事制宜,既確保公開實效、維護底線公平,又要保護好相關人員個人隱私。(責任單位:州民政局牽頭,州住建局、州人社局、州殘聯、州體育局等有關部門配合)
(三)教育領域。包括義務教育、學前教育、特殊教育、職業教育、高等教育等方面信息。一要公開相關政策、發展規劃、經費投入和使用、困難學生資助實施情況等信息。二要公開義務教育控輟保學、縣域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等工作進展情況。三要公開民辦學校辦學資質、辦學質量、招生范圍和收費等信息。(責任單位:州教育局牽頭,州直各有關部門配合)
(四)基本醫療衛生領域。包括重大疾病預防控制、國家免疫規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傳染病疫情及防控等方面信息。一要大力開展健康科普,針對婦女、未成年人、老年人等重點人群和農村、工礦企業等重點區域,開展專項健康科普,用現代醫學知識為人民群眾提供健康服務。二要公開疾病應急救助、健康扶貧政策落實情況。三要利用信息公開手段加強衛生監督。四要公開食品安全信息,完善推廣企業 “黑名單”制度,讓違法者寸步難行,讓人民吃得放心。(責任單位:州衛計委、州食藥監局牽頭,州直各有關部門配合)
(五)環境保護領域。包括大氣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復等方面信息。一要公開環境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政策措施、實施效果,污染源監測及減排,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調查處理,環境保護執法監管、投訴處理等信息。二要及時發布大范圍重污染天氣預警提示信息,統籌做好重污染天氣期間信息發布、輿情引導等工作。三要健全環保信息強制性披露制度。(責任單位:州環保局牽頭,州直各有關部門配合)
(六)災害事故救援領域。一要準確及時發布自然災害、重大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與救援、醫療救護與衛生防疫、次生災害預警防范等工作情況及動態信息。二要及時發布災害救助需求信息,推動做好救助款物和捐贈款物的數量、使用情況,救助對象及其接受救助款物數額,災后恢復重建工作進展等信息的公開工作。(責任單位:各類突發事件處置機構辦公室牽頭,州直各有關成員單位配合)
(七)公共文化體育領域。包括公共文化體育的服務保障政策、服務體系建設、財政資金投入和使用、設施建設和使用,政府購買公共文化體育服務的目錄、績效評價結果等信息。公開文化遺產保護、公共文化體育設施名錄、公益性文化服務活動、公益性體育賽事和活動、受捐款物管理使用等情況。(責任單位:州文廣新局、州體育局牽頭,州直各有關部門配合)
五、公開時限
除法律法規和保密工作另有規定外,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
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出的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應按法定時限、要素予以及時答復。
六、有關要求
(一)精心組織實施。各部門要充分認識推進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重要性,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切實增強公開意識和服務意識。要結合當前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任務和要求,加強組織協調,認真統籌規劃,明確任務分工,壓實公開責任。
(二)擴大公開范圍。各部門要進一步梳理細化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應當公開的事項,各責任單位要在本單位網站開辟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專欄,編制本單位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信息公開目錄,主動、全面、及時公開相關政府信息,并靈活運用政府網站、政務新媒體、新聞媒體、手機短信、公告欄、宣傳手冊等多種載體和方式,集中發布,精準推送,及時準確、靈活生動地傳遞意圖,贏得人民群眾的理解和信任。
(三)加強解讀引導。各部門要加強對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熱點輿情的預判、跟蹤和處置,進一步提高對社會關切事項引導的針對性和時效性。要指導和監督從事社會公益事業的公共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做好相關輿情處置工作,確保不失聲、不缺位。對于敏感事項和存在地區、領域差異的相關政策,公開時要及時把政策解釋清楚,提升信息覆蓋面、到達率,確保人民群眾看得到、看得懂,避免誤解誤讀。
(四)加大考核力度。州政府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已經納入年度績效考核指標體系,各有關部門要根據工作需要,充分發揮政府網站、政務服務平臺的優勢,按照內容權威、格式規范、體例統一的要求,對所監管的公共企事業單位、慈善組織信息公開工作情況組織開展評估,公開評估結果。各有關部門要把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信息公開納入主動公開基本目錄,持續加以推進;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中公布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信息公開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五)強化監督問責。各部門要加強對本行業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的監督檢查。完善工作措施,強化激勵約束,建立監督檢查情況定期通報制度,暢通群眾投訴舉報渠道,探索建立政府信息公開社會監督員制度,強化對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社會監督。州政府政務公開辦要加強組織協調,強化監督指導,對信息公開工作落實好的予以通報表揚,對落實不到位的予以通報批評,對違反有關規定、不履行公開義務并造成嚴重影響的,依法依規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