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邊州人民政府關于印發
延邊州穩定經濟若干舉措的通知
延州政發〔2022〕6號
各縣(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委辦局:
現將《延邊州穩定經濟若干舉措》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延邊州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0日
(此件公開發布)
延邊州穩定經濟若干舉措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疫情要防住、經濟要穩住、發展要安全”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國穩住經濟大盤電視電話會議和全省穩經濟增長大會精神,按照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的六個方面33條穩經濟一攬子政策措施和《吉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穩定全省經濟若干措施的通知》(吉政發〔2022〕9號)要求,高效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最大限度減少疫情對我州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統籌發展和安全,全力穩住經濟基本盤,結合我州實際,提出如下政策措施。
一、強化財政政策支持
(一)落實好增值稅留抵退稅擴圍政策。按照國家政策要求,在落實落地制造業等6個行業留抵退稅政策的基礎上,針對更多行業實施存量和增量全額留抵退稅。做好數據測算,科學調度財政可退稅庫款,及時分配、撥付支持縣(市)退稅專項資金,保障留抵退稅擴圍政策落實落細。加快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留抵退稅辦理進度,持續加大幫扶力度。加強稅務工作審核把關,杜絕騙稅事件發生。(州財政局、州稅務局會同有關部門及各縣〔市〕人民政府負責)
(二)加快財政支出進度。督導縣(市)盡快分解下達和撥付資金,加快預算執行進度,跟蹤調度各縣(市)財政支出進度情況,按季度通報州直部門預算執行率。大力盤活存量資金,及時收回因疫情影響年度內不能正常執行的財政資金,定期清理州直部門實有賬戶資金,9月底前收回預計年底前不能正常支出的財政資金,統籌用于經濟社會發展急需支持的領域。加強庫款調度,全面掌握縣(市)庫款情況,確保庫款水平保持在合理區間。及時調度退稅補助資金存量,動態保障縣(市)國庫存有半個月退稅所需資金。(州財政局及各縣〔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快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發行使用。落實全州專項債券資金支出情況周調度、半月報告制度,加強部門間協調配合,確保2022年專項債券資金盡快全部撥付到項目上。加快2022年度65.58億元專項債券資金發行使用進度,力爭7月底前完成剩余額度的發行工作。同時加快2021年及以前年度未撥付債券資金的撥付使用進度,盡早形成更多實物工作量。積極協調商業銀行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按照國家政策要求對符合條件的專項債券項目建設主體提供配套融資支持,做好信貸資金和專項債資金的有效銜接。緊盯國家和省專項債券政策動向,及時做好州、縣(市)兩級新增專項債券的項目謀劃、儲備和申報工作。(州財政局、州發改委、人行延邊中支、延邊銀保監分局、州金融辦等部門及各縣〔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落實國家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降費獎補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擔保業務給予獎補,鼓勵融資擔保機構進一步擴大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規模,降低小微企業融資成本。(州金融辦、州財政局及各縣〔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強化政府采購政策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加強采購需求管理,落實預留采購份額,價格評審優惠,優先采購等舉措,提高中小企業在政府采購中的份額,支持中小企業發展。降低中小企業參與政府采購門檻,各主管預算單位組織評估本部門及所屬單位政府采購項目,統籌制定面向中小企業預留份額的具體方案,并在政府采購預算中單獨列示。科學合理編制政府采購預算,將面向中小企業預留份額比例提高到40%以上。鼓勵大中型企業與小微企業組成聯合體參與政府采購活動。(州財政局及各縣〔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迅速實施社保費緩繳政策。對餐飲、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鐵路運輸企業的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單位應繳納部分階段性實施緩繳政策。上述行業中以單位方式參加社會保險的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以及其他單位,參照企業辦法緩繳。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緩繳期限至2022年12月底。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緩繳費款所屬期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以個人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體工商戶和各類靈活就業人員,2022年繳納養老保險費有困難的,可自愿暫緩繳費至2023年底前,繳費基數在2023年當地個人繳費基數上下限范圍內自主選擇,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對國家規定的其他特困行業,擴大實施緩繳養老保險費政策,緩繳期限階段性延長至2022年底。按照政策規定的企業困難程度,迅速落實緩繳政策。做好基金籌措和撥付工作,加強基金收支管理,全面落實政府投入責任,積極爭取上級專項補助,多渠道籌集資金,確保社會保險費待遇及時足額發放。(州人社局、州財政局、州社保局、州稅務局及各縣〔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加大穩崗支持力度。參保企業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5.5%),30人(含)以下的參保企業裁員率不高于參保職工總數20%的,可以享受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進一步提高企業返還比例,對中小微企業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90%返還。采取“免申即享”經辦模式,通過數據比對和信息共享篩選出符合條件的參保單位,公示后直接返還至單位賬戶。對累計出現1個(含)以上中高風險疫情地區的縣(市)域內參加失業保險的中小微企業,按每名參保職工500元的標準發放一次性留工培訓補助。企業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并參加失業保險的,按國家統一部署,頂格落實高校畢業生一次性擴崗補助標準。發放一次性擴崗補助,與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不重復享受。以上政策執行期限至2022年底。(州人社局、州財政局、州社保局及各縣〔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強化金融政策支持
(八)鼓勵對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貨車司機貸款及受疫情影響的個人住房與消費貸款等實施延期還本付息。推動全州金融機構繼續按市場化原則與中小微企業(含中小微企業主)和個體工商戶、貨車司機等主體進行自主協商,對其貸款實施延期還本付息“應延盡延”。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本輪延期還本付息日期原則上不超過2022年底。相關金融機構要加大汽車、貨車貸款投放力度,滿足購車群體合理需求。落實好對2022年6月30日前發放的商用貨車消費貸款給予6個月延期還本付息政策。對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療或隔離、受疫情影響隔離觀察或失去收入來源的人群,金融機構對其存續的個人住房、消費等貸款,靈活采取合理延后還款時間、延長貸款期限、延期還本等方式調整還款計劃。對延期貸款堅持實質性風險判斷,不單獨因疫情因素下調貸款風險分類,不影響征信記錄,并免收罰息。(延邊銀保監分局、人行延邊中支及各縣〔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加大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力度。發揮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工具的撬動作用,對于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按照其普惠小微貸款余額增量的2%提供激勵資金,引導其穩定普惠小微貸款存量,擴大增量。用好用足再貸款等貨幣政策工具,力爭2022年發放再貸款20億元、辦理再貼現2億元。(人行延邊中支牽頭負責)
(十)推動實際貸款利率穩中有降。在用好前期降準資金、擴大信貸投放的基礎上,充分發揮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作用,持續釋放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形成機制改革效能,發揮存款利率市場化調整機制作用,引導金融機構將存款利率下降效果傳導至貸款端,繼續推動實際貸款利率穩中有降。(人行延邊中支牽頭負責)
(十一)推動資本市場改革發展。強化資本市場融資能力。建立我州擬上市(掛牌)企業培育梯隊,持續優化服務,及時幫助企業協調解決上市(掛牌)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助力更多企業通過資本市場發展壯大。(州金融辦、延邊銀保監分局、人行延邊中支及各縣〔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加大對基礎設施建設和重大項目的金融支持力度。鼓勵引導政策性銀行對基礎設施建設和重點項目加大信貸支持力度,優化貸款結構,投放更多更長期限貸款;引導商業銀行業金融機構進一步增加貸款投放、延長貸款期限,為項目建設提供中長期穩定的資金支持;充分發揮融資服務質效推進機制作用,做好重大項目和重點企業有效融資需求對接。(人行延邊中支、州發改委、州金融辦、州交通運輸局、州水利局、延邊銀保監分局等部門及各縣〔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強化穩投資政策支持
(十三)加大重大投資項目建設力度。圍繞州人民政府重點工作“項目化”分解落實,按照持續推進一批、開工建設一批、謀劃包裝一批總基調,加強跟蹤服務,定期調度進展,持續做好項目從包裝到實施到竣工的全方面工作。確保延邊工人文化藝術中心、延邊旅游集散中心、延吉恐龍王國、延吉阿里郎足球公園年內投入運營;推進琿春國際合作示范區東北亞工業園、吉林敖東延邊藥業智能化口服液工廠、汪清好記百億級食品產業園、安圖康乃爾年產150萬噸礦泉水等項目竣工投產。加快推進延吉機場遷建、“山水蓄能三峽工程”等重大項目前期工作,增強投資后勁。強化專項債券和中央預算內投資作用,持續推動項目開復工,形成更多實物工作量,發揮投資拉動作用。(州發改委、州科技局、州工信局、州財政局、州住建局、州交通運輸局、州水利局、州農業農村局、州文廣旅局、州商務局等部門及各縣〔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加快推進一批重大水利工程項目。加快和龍明巖水利樞紐工程可研報告編制,力爭2023年開工建設。加快延吉市布爾哈通河城區段水利綜合治理、龍井市海蘭河綠水長廊、敦化市水系連通及農村水系綜合改造等“萬里綠水長廊”項目建設。搶抓防洪工程建設,重點實施大江大河治理二期工程。加快推進敦化大川、和龍柳洞、琿春河山等水源工程前期工作,謀劃推進大江大河治理三期工程。(州水利局、州發改委、州財政局、州自然資源局、州生態環境局、州林草局及各縣〔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五)加快推動交通基礎設施項目建設。積極推進延長高速大蒲柴河至煙筒山段(敦化段)1個高速公路項目和琿阿公路延吉至安圖段、丹阿線新華至英安段、三莫線新化至維新段、敦鳳線敦化至額穆段等4個國省干線項目;力爭開工建設國道琿阿公路平安至民主段、安圖北山至龍山段;配合省里推進沿邊開放旅游大通道和琿烏高速防川至琿春段前期工作。“四好農村路”完成農村公路新改建145.4公里、安防工程45.6公里、改造危橋17座,完成投資2.02億元。(州交通運輸局、州發改委、州自然資源局、州生態環境局、州林草局等部門及各縣〔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六)因地制宜推進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穩妥有序推進存量管廊建設,逐步完善附屬設施,推動管線入廊,有條件的老城區管廊項目結合城市老舊管網改造同步推進。(州住建局及各縣〔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穩定和擴大民間投資。組織各縣(市)對納入國家“十四五”規劃重大工程的項目進行入庫管理,加強調度和督促,加快推動項目前期工作,促進項目盡快落地實施,形成實物工作量。鼓勵各縣(市)人民政府吸引社會資本,進一步探索運用綜合開發參與重點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在2022年州科技發展計劃項目中,支持10個以上科技攻關和成果轉化項目,鼓勵民營企業開展科技創新項目攻關,解決技術難題。(州發改委、州科技局、州工信局、州財政局等部門及各縣〔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強化促消費政策支持
(十八)推動商貿服務業盡快全面復業。各縣(市)滿足全面放開條件,科學制定管控措施,在做好疫情防控基礎上,盡快恢復堂食營業。在嚴格控制人員接待上限、保持有效間距,落實預約、錯峰、掃碼、測溫、登記和環境消殺、規范佩戴口罩、從業人員健康監測等常態化疫情防控措施基礎上,室內體育場館(含游泳館)、健身場地、體育彩票銷售網點等空間密閉、人員集中的體育場所有序開放。(州商務局、州衛健委、州文廣旅局、州體育局等部門及各縣〔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九)著力促進汽車、家電等大宗消費。積極爭取省級消費券獎補資金,統籌州和縣(市)足額落實配比資金,聚焦汽車(二手車)、家電、家具建材等重點商品、重點行業,采取大額和小額消費券相結合的方式,刺激居民“改善型”消費。對開展消費券促銷活動的縣(市)給予適當資金支持,組織開展更為豐富多樣的發票抽獎、汽車促銷、家電家居促銷等活動。推動汽車消費市場恢復,對在省內購置乘用車(二手車除外)并上牌的個人消費者,按照5—10萬元、10—20萬元、20萬元以上三檔給予補貼,其中對購置傳統燃油乘用車的,按照三檔分別給予不低于2000元、3000元、5000元標準的補貼;對購置新能源乘用車的,按照三檔分別給予不低于3000元、4000元、6000元標準的補貼。強化消費券投入,針對電視機、空調、冰箱、洗衣機、廚房家電、生活小家電等家用電器,開展綠色節能家電促銷。爭取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補貼。全面落實《吉林省2019—2022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貼資金管理》要求,宣傳省級財政補貼政策,在2022年針對新能源公交車給予一定比例的車輛購置補貼。鼓勵銀行機構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的前提下,通過降低汽車貸款首付比例、分期免手續費等方式,刺激居民消費意愿。(州商務局、州發改委、州工信局、州公安局、州住建局、州交通運輸局、州生態環境局、州財政局、人行延邊中支等部門及各縣〔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促進文旅市場全面復蘇。繼續推出文旅消費券發放活動,按照政府引導、商家配合、全民參與機制,助推域內A級旅游景區、A級鄉村旅游經營單位、星級飯店和優質酒店(規上企業、非疫情隔離點單位)、旅行社以及影院和書店等企業復蘇。鼓勵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將符合規定舉辦的黨建、工會、會議、展會展覽等活動委托旅行社承接。統籌開展惠民月活動,突出資源特色。結合防疫形勢,優選出旅游線路,為游客提供暢游延邊指南。組織各縣(市)面向大眾出臺降免門票、套票,房價打折等惠民政策。提早謀劃、開展秋季旅游市場開發,策劃重點客源市場宣傳,積極助推旅游市場恢復發展。推進省級重點項目開工建設。在年初計劃推進18個項目的基礎上,擬新增敦化南湖夜經濟集聚區項目(南湖生態環境綜合治理項目)。支持旅行社發展特色旅游,在人才培訓、線路設計、市場開發等方面給予旅行社支持,鼓勵旅行社發展研學旅游、紅色旅游等特色旅游,對新開發的旅游產品,適當給予資金補助。(州文廣旅局、州發改委、州工信局、州公安局、州住建局、州交通運輸局、州生態環境局、州財政局、州商務局、人行延邊中支等部門及各縣〔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一)促進全州房地產業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督促轄內金融機構嚴格執行個人首套住房貸款利率不低于相應期限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減20個基點。對擁有一套住房并已結清購房貸款的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貸款購買普通住房的,金融機構執行首套房貸款政策。職工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首次住房公積金貸款結清后,即可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鼓勵開展“商貸+住房公積金貸款”組合貸款業務。住宅類房屋中,對車庫(車位)與房屋為同一不動產單元的,適用與房屋相同的契稅稅率。各縣(市)全面建立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制度,按照省級文件要求,結合我州房地產企業信用評價系統,對近三年市場信譽好、無投訴上訪事項的企業放寬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監管留存額度由縣(市)自行規定。對于開發項目投資額達總投資20%的,及時發放預售許可證,并按照工程節點及時撥付監管資金。積極組織開展“線下房交會”,活躍市場氛圍。(州住建局、州公積金中心、人行延邊中支等部門及各縣〔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二)推動平臺經濟規范健康發展。落實國家支持平臺經濟規范健康發展的具體措施,維護市場競爭秩序,以公平競爭促進平臺經濟規范健康發展。促進電商平臺經濟發展,出臺延邊州新電商產業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組織企業參加第二屆中國新電商大會。引導各大商超、企業自建電商平臺拓展“新零售”業務,推動一批優質電商平臺類企業進入各級生活必需品應急保供企業名單。充分發揮平臺經濟的穩就業作用,穩定平臺企業及其共生中小微企業的發展預期,以平臺企業發展帶動中小微企業紓困。圍繞省網絡貨運產業發展政策,著力培育網絡貨運數字產業。鼓勵高校、科研院所、企業在生物醫藥、電子信息、智能制造等領域開展技術研究。(州發改委、州政務數字局、州科技局、州交通運輸局、州人社局、州委網信辦、州商務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強化糧食能源安全政策支持
(二十三)全力夯實農業基礎地位。深入開展“黑土糧倉”科技會戰,因地制宜推廣秸稈還田、深松深翻等技術模式。指導縣(市)科學編制高標準農田建設規劃,利用專項債謀劃高標準農田示范區項目。深入實施“秸稈變肉”工程,做精做優延邊黃牛區域公共品牌。做好對種糧農民一次性補貼發放工作,指導縣(市)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通過日調度和重點督導等形式,確保補貼資金及時、足額、合規發放到位。落實玉米和大豆生產者補貼政策,保障種糧農民合理收益。持續實施“千億斤糧食”工程、高標準農田建設工程和黑土地保護工程。以實施“千萬頭肉牛”工程為重點,按照《延邊州肉牛(延邊黃牛)產業發展十三條政策措施(暫行)》,每年安排2000萬元,用于支持我州肉牛(延邊黃牛)產業發展。開展“強牧貸”業務,加快建立畜牧業融資風險分擔機制,支持縣(市)出資設立“強牧貸”風險補償金,對出資的縣(市),按出資額度的20%給予獎補。落實好國家2022年稻谷、小麥最低收購價政策要求,組織實施延邊州稻谷最低收購價執行預案,合理布設收購網點,密切監測市場價格,按照要求及時啟動收購,保護農民種糧積極性。(州農業農村局、州財政局、州發改委、州供銷社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四)做好煤炭增產保供工作。建立州內煤礦增產增供工作專班,及時調度生產煤礦原煤生產情況,掌握研究煤炭產業政策,在確保安全生產及不超設計(核定)生產能力、不超定員、不超強度前提下,督促煤炭企業科學合理增加產能。支持琿春礦業(集團)增產增供,積極推進琿春市金寶煤業寶山煤礦、琿春市瑞豐礦業依力煤礦復產工作以及琿春金山礦業板石煤礦提能改造工作。(州工信局、州自然資源局、州生態環境局、州發改委、州應急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五)加快推動實施一批能源項目。推進重點能源項目建設。全力推動“山水蓄能三峽”等重大能源項目進展。實施“氣化吉林”惠民工程,加快天然氣長輸管道建設,提高管網互聯互通和資源調配能力。加快推進地下儲氣庫、LNG儲罐等儲氣設施建設,補齊我州儲氣設施落后短板,為全州儲氣調峰和穩定供氣提供基礎保障。(州發改委牽頭負責)
(二十六)提高煤炭儲備能力和水平。壓實儲備責任,落實儲備資金,按要求完成縣(市)人民政府電煤應急儲備任務,充分發揮縣(市)級儲煤基地應急保障作用,強化熱電聯產企業冬煤夏儲提升企業庫存儲備增量,確保采暖期電煤穩定供應。加快推進琿春市進口百萬噸煤炭產業園、琿春市儲配煤基地建設項目。做好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再貸款政策宣傳解讀,推動金融機構加大對煤炭儲備的信貸支持力度,積極申請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專項再貸款。(州應急局、州發改委、州工信局、人行延邊中支等部門及琿春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強化保產業鏈供應鏈穩定政策支持
(二十七)降低市場主體用水用電用網等成本。全面落實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出現生產經營困難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水、電、氣“欠費不停供”政策,設立6個月的費用緩繳期,緩繳期間免收欠費滯納金。建立燃氣企業運行安全情況和燃氣儲量日報送制度;推動燃氣企業公開民生熱線電話,及時處理群眾急難訴求。州縣兩級財政按照事權和支出責任,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出現生產經營困難的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水電氣等費用給予補貼。開展清理規范城鎮供水、供電、供氣、供暖等公用事業領域收費檢查,嚴厲打擊不執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以及超標準收費等違規收費行為,減輕企業成本負擔。2022年中小微企業寬帶和專線平均資費再降10%。推行使用保函(保險)替代現金繳納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和質量保證金。(州住建局、州發改委、州市場監管局、州財政局、州通信辦、延邊供電公司等部門及各縣〔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八)推動階段性減免市場主體房屋租金。2022年,對承租行政事業單位(含所辦企業)、國有企業國有房屋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免3個月租金。根據實際情況,采取直接減免或返還等方式實施房屋減免。承租方未支付租金的,出租方可直接免除相應租金;承租方已支付租金的,由出租方向財政部門提出申請,由財政部門退付相應租金,由出租方返還給承租方。對承租非國有房屋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給予適當幫扶。鼓勵非國有房屋租賃主體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合理分擔疫情帶來的損失。2022年因疫情減免租金的房屋業主,減免租金后繳納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可按季度申請減免,并引導國有銀行對減免租金的房屋業主視需要給予優惠利率質押貸款等支持。因減免租金影響國有企事業單位業績的,在出資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中考慮予以支持。(州財政局、州住建局、州稅務局、人行延邊中支、延邊銀保監分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九)加大對民航、交通運輸等受疫情影響較大行業企業的紓困支持力度。積極爭取民航發展基金,加快新機場建設,確保新機場項目資金按照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辦法撥付使用。鼓勵金融機構按市場化原則對信用等級較高、承擔疫情防控和應急運輸任務較重的交通運輸企業加大融資支持力度。積極運用再貸款、再貼現等貨幣政策工具,支持域內法人銀行機構加大對文化旅游、餐飲住宿等受疫情影響較大行業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州財政局、州延吉機場遷建辦、人行延邊中支、延邊銀保監分局、州交通運輸局、州文廣旅局、州商務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十)保障企業達產穩產。全面落實省穩定產業鏈供應鏈“白名單”制度,圍繞穩定全州優勢支柱產業及防疫醫療、生產生活物資等重點領域,篩選一批對全州工業經濟發展起到穩盤、定盤作用的企業,建立州級“白名單”,監測調度企業運行情況,“一企一策”保障企業需求,及時解決企業在原輔材料供應、勞動力保障、融資、物流運輸、產業鏈上下銜接等問題。引導企業落實縣(市)屬地責任,做好企業疫情防控,加強對企業防疫知識普及,落實落細消殺、防護、分餐、人員管理等防疫舉措;在發生疫情時鼓勵具備條件的企業進行閉環生產、網格化管理,最大程度保障企業實現穩定生產。(州工信局、州交通運輸局、州商務局、州衛健委等部門及各縣〔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十一)完善交通物流保通保暢政策。落實“即采即走即追”制度,根據防疫需要在高速公路收費站出口外廣場、國省干線公路省界、車流量較大的高速公路服務區科學設置核酸檢測服務站,做好核酸檢測服務。嚴格落實運輸疫情防控所需救治消毒藥品、醫療救護設備器械“三不一優先”和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等政策,持續開展關愛貨車司機行動。2022年按計劃實施公交化線路改造2條,優化客運服務水平,全力保障各類交通樞紐、公交、客運班線等運輸有序運行。加大路網運行監測力度,保持高速公路、國省干線公路、農村公路網絡高效暢通運行。(州交通運輸局、州公安局、州衛健委、州總工會及各縣〔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十二)加大對物流業的支持力度。支持具備條件的縣(市)爭取國家縣域商業建設行動縣政策,全面結合電商進農村綜合示范縣項目建設,進一步完善縣、鄉、村三級物流體系和縣域消費渠道,基本實現“縣有綜合商貿服務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鄉鎮有商貿中心、村村通快遞”的發展目標,降低企業倉配成本,不斷增強農村產品上行動能,提高生活服務供給質量。推動縣、鄉、村三級物流節點建設,引導具備條件的客運站增加物流服務功能,實現“客貨同站”,充分利用郵政、商務、農業、供銷等既有公共設施資源,建設物流服務站(點)。進一步優化完善縣、鄉、村三級物流網絡,不斷提升農村物流服務能力,推動30%的鄉鎮建成鄉鎮運輸服務站,36%的建制村建成農村物流服務點。支持縣級及以上示范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社和已登記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圍繞蔬菜、水果兼顧地方特色品種,采取先建后補方式,建設一批農產品產地冷藏保鮮設備設施。引導省內法人金融機構用好再貸款、再貼現等結構性貨幣政策工具,加大對供應鏈上下游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州發改委、州交通運輸局、州農業農村局、州商務局、州財政局、人行延邊中支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十三)實施“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工程。加大“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力度,積極爭取“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獎補資金。2022年培育州級暨種子企業50戶以上,新增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20戶以上、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力爭實現零突破。(州工信局、州財政局及各縣〔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十四)提高中小企業發展質量和規模。強化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著眼建立健全企業生成和服務機制,年度新增省級創業孵化基地3家,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2家。建立40戶成長性好規下企業培育庫,強化服務指導,年度力爭實現新入統企業20戶。(州工信局及各縣〔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強化穩外資穩外貿政策支持
(三十五)加強外貿外資企業經營保障。建立全州前30戶外貿重點企業日常調度機制,加強外貿運行分析監測。對部分產業鏈有重要影響的龍頭企業進行常態化跟蹤幫扶,“一企一策”幫助解決外貿發展難題。建立穩外資工作機制和重點外資企業服務機制,及時掌握企業運營動態,解決難點問題,鼓勵已落戶外資企業進行增資擴能。協助重點外資企業辦理跨省運輸通行證等相關事宜,做好服務保障。(州商務局牽頭負責)
(三十六)用好外經貿發展資金。積極爭取國家級、省級外經貿專項資金,精準支持外貿企業貸款貼息、國際段物流、國際性展會參展、境外注冊認證、跨境電商平臺、出口信用保險等給予補貼。嚴格按照外經貿發展資金使用范圍,為我州相關外貿企業發展提供資金支持。(州商務局、州財政局等部門及各縣〔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十七)加強出口信用保險支持。貫徹落實省商務廳《關于充分利用出口信用保險支持外經貿高質量發展的通知》(吉商貿發〔2022〕18號)要求,積極組織小微企業通過“中國國際貿易單一窗口”進行線上投保,持續擴大出口信用保險覆蓋面,按規定實施外貿企業出口信用保險補助政策,幫助企業應對訂單、出運拒收等風險,對其保費給予全額扶持。(州商務局牽頭負責)
(三十八)多元化開拓國際市場。大力開拓國內外市場,引導企業開拓“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市場,用好RCEP成員國降稅,加大對日韓等RCEP成員國開放合作力度。積極參與國際性展會,組織指導企業參加進博會、廣交會、消博會、吉林國際商品RCEP成員國推介會,加強供需對接。搶抓RCEP生效機遇,抓住RCEP生效帶來的貨物貿易自由化、便利化,加強與RCEP成員國市場開拓。制定《延邊州落實〈吉林省全面對接RCEP行動計劃〉實施方案》,指導企業積極融入RCEP區域發展。組織企業參加商務部、省商務廳舉辦的RCEP框架下準入承諾和規則解讀等各類培訓,幫助企業用好關稅減讓、原產地證等政策。(州商務局及各縣〔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十九)加快外貿新業態新發展。持續做強對俄運輸大通道,鼓勵和支持企業建設海外倉,上線知名跨境電商平臺或設立獨立站,擴大跨境電商出口。支持企業用好跨境電商零售進口試點政策,發展跨境電商零售進口業務。加快跨境電商產業園區建設,強化集聚效應。積極爭取琿春市獲批國家市場采購貿易試點,打造內外貿一體化平臺。(州商務局牽頭負責)
(四十)加快貿易通道建設。深化通關便利化改革,落實“先放后檢”“依企業申請”“先聲明后驗證”等政策措施。完善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功能,推動琿春鐵路口岸加大運量,爭取實現24時通關。(州商務局牽頭負責)
(四十一)加快推進重大外資項目建設。積極通過網上洽談、視頻會議等方式,持續不斷開展外資促進工作。進一步密切與外國在華主要商協會、國外投資貿易促進機構在華代表處聯系,加強與世界500強企業、跨國公司合作。推動延吉跨境物流中心等項目加快落地。(州商務局、州發改委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強化保基本民生政策支持
(四十二)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暫定至2022年12月31日,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可按規定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到期后進行補繳。在此期間,繳存職工正常提取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不受緩繳影響。受疫情影響的繳存人,不能正常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不作逾期處理,不作為逾期記錄報送征信部門,保護住房公積金繳存人權益。更好地滿足繳存人支付房租的實際需要,各縣(市)根據當地房租水平和合理租住面積,可提高住房公積金租房提取額度,支持繳存人按需提取。結合本地企業受疫情影響的實際,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并在支持政策到期后做好向住房公積金常規性政策的銜接過渡,實現更多業務網上辦、掌上辦、指尖辦,保障疫情期間住房公積金服務平臺平穩運行。(州公積金中心、州住建局、州財政局、人行延邊中支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十三)完善農村轉移人口和農村勞動力就業創業支持政策。落實創業擔保貸款和初次創業補貼政策,扶持創業帶動一批。加大公益性崗位統籌使用力度,開發公益性崗位安置一批,確保就業形勢總體穩定。密集舉辦線上線下農民工專場招聘活動,為缺工企業和未就業農民工搭建勞務對接橋梁。制定《延邊州2022年高素質農民培育工作方案》,培訓高素質農民3000人。完善脫貧人口(含監測對象)就業幫扶政策,擴大政策覆蓋面。開展易地搬遷人口就業幫扶專項行動,確保搬遷家庭勞動力至少有1人就業。統籌自有資金和上級轉移支付,籌措安排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獎補資金,加大對吸納農業轉移人口較多縣(市)的支持力度,引導鼓勵各地加快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為農業轉移人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務。(州人社局、州農業農村局、州財政局、州鄉村振興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十四)完善社會民生兜底保障措施。密切關注物價變動情況,物價漲幅達到規定條件時,及時啟動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按時足額向困難群眾發放價格臨時補貼,確保困難群眾生活水平不因物價上漲而降低。扎實做好低收入人口幫扶工作,充分發揮臨時救助托底線、救急難作用,確保困難群眾求助有門,并按照規定得到及時救助。暢通財政資金直達機制,確保上級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發放到位。(州發改委、州民政局、州財政局、州人社局、州住建局、州商務局、州退役軍人局、州社保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十五)做好統籌發展和安全相關工作。抓好各類金融風險處置工作,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嚴格落實“四個最嚴”要求,持續強化食品藥品監管。落細落實《延邊州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印發〈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堅決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實施方案〉的通知》(延州安委〔2022〕11號)要求,全面壓實安全生產工作責任,精準落實安全防范措施,嚴防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在全州范圍內部署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緊盯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城鎮燃氣、礦山、危化品、消防安全、特種設備等重點行業領域隱患排查治理,嚴防各生產安全事故發生,開展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有效防范重大洪澇、臺風等自然災害,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州金融辦、州市場監管局、州應急局、州住建局、人行延邊中支、延邊銀保監分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延邊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推動當前經濟穩定運行若干措施任務分工方案的通知》(延州政辦明電〔2020〕11 號)文件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