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邊州人民政府關于2021年度政府生態環境
保護目標責任制考評情況的通報
延州政函〔2022〕154號
各縣(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委辦局:
根據《延邊州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延邊州2021—2025年政府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工作落實方案的通知》(延州政函〔2021〕63號)規定,州生態環境局、州人社局組成州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考評工作領導小組,對各縣(市)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中48項指標完成情況進行了全面考評。現將考評情況通報如下:
2021年,各縣(市)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吉林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生態文明建設、生態環境保護的各項決策部署,按照州委、州政府工作要求,加快推進生態強省排頭兵建設,大力推動綠色低碳轉型,深入開展污染防治攻堅,堅決整改中央生態環保督察發現的問題,生態安全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取得了積極進展,實現了“十四五”良好開局。
一、考評結果
經全面考評,2021年政府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考核優秀等次為琿春市人民政府、敦化市人民政府,良好等次為圖們市人民政府、安圖縣人民政府、龍井市人民政府、延吉市人民政府、汪清縣人民政府、和龍市人民政府。
二、主要成效
2021年,全州生態環境質量繼續保持良好態勢。空氣環境質量方面,延吉市優良天數為358天,優良天數比例為98.1%,細顆粒物(PM2.5)年均濃度為21微克/立方米,無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水環境質量方面,全州地表水國考斷面共有24個,其中達到地表水Ⅲ類水體標準19個,優良水體比例為79.2%,無劣Ⅴ類水體,全州9個縣級及以上在用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全部達到地表水Ⅲ類水體標準。土壤環境質量方面,全州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均為100%。氮氧化物減排73噸、揮發性有機物減排20噸、化學需氧量減排473噸、氨氮減排60噸,全部達到考核指標。
(一)督察整改扎實推進。第二輪中央生態環保督察交辦我州的233件信訪案件,截至2021年底已辦結206件,階段性辦結27件,結案率88.4%。中央督察意見反饋后,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的部署要求,將督察反饋問題細化分解,形成整改方案,逐一明確整改目標、整改措施、整改時限、責任單位,扎實開展問題整改。采取定期調度、預警督辦、跟蹤問效等措施,全力推進第一輪中央環保督察及“回頭看”問題整改,66項整改任務,已完成64項,剩余2項為長期整改任務,正在持續整改中。
(二)污染防治攻堅深入開展。貫徹落實大氣、水、土壤三個質量鞏固提升方案。大氣方面,突出抓好秸稈綜合利用,2021年以來實行全域禁燒。持續加強燃煤污染治理和工業污染治理,24家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重點企業完成治理。水方面,完成縣級城市污水處理廠擴容改造和鄉鎮污水處理設施及配套污水收集管網建設。開展入河排污口整治專項行動,共排查出入河排污口469個,對新發現的7個需要整治的入河排污口已全部完成整治。全面開展飲用水源地安全保障工程。全州9個縣級及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源地、6個“千噸萬人”飲用水源地全部完成保護區劃定、保護標志及隔離防護設施建設。土壤方面,強化受污染耕地安全管控,加強建設用地管理,開展重點監管企業土壤污染隱患排查,建立污染地塊清單。推進農村污染治理,完成49個行政村的生活污水治理。組織開展畜禽糞便污染問題排查整治,全州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率達到93%。
(三)生態環境執法效能不斷提高。開展河道、污水處理廠、在線監測、燃煤鍋爐、秸稈禁燒等十個專項執法檢查行動,全州累計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99份,其中免于處罰55件,累計處罰金額337.63萬元,適用四個配套辦法案件12件。2021年,全州共受理環境信訪案件1054件,已全部辦結。
(四)環境治理體系進一步健全。加快推動“三線一單”成果在延邊州落地實施,印發《延邊州人民政府關于實施“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的意見》(延州政函〔2022〕58號),劃定環境管控單元188個,其中優先保護單元128個,重點管控單元52個,一般管控單元8個。落實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辦理賠償案件3件,賠償金額14.6萬元。全面實施排污許可制度,落實證后監管工作,完成排污許可證質量審核175家。加快推進生態環境監測體系,17個大氣環境自動監測站、23個水環境自動監測站穩定運行。加強危險廢物全過程監管,完成固體廢物申報登記,開展危險廢物規范化考核工作,及時查處違法行為。健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機制,開展環境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認真執行“零報告”制度,“五個第一時間”全面提升突發環境事件的應對能力,2021年度全州未發生較大及以上突發環境事件。
三、存在的主要問題
2021年,全州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取得了積極進展和較好成效,但對照生態強省排頭兵建設目標要求,對照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優美生態環境需要,還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主要有:生態環境基礎設施短板還未根本補齊,城市環境基礎設施建設不夠完善。城區排水管網還未完全實現雨污分流,已建成的部分鄉鎮污水處理廠還存在配套管網不完善、缺乏專業運營團隊、運行不穩定等問題。農村污染問題比較突出,農膜、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利用有待提高。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還存在收集、轉運不夠規范,部分村屯還存在垃圾亂堆亂放等現象。規模以下畜禽養殖糞污綜合利用率不夠高,處理體系不夠健全等問題仍然存在。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縣(市)、各部門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忠實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以加快建設生態強省排頭兵為統領,以實現減污降碳協同增效為總抓手,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統籌推進疫情防控、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為延邊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征程做出更大的貢獻。
延邊州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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