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邊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
印發落實推進運輸結構調整三年計劃
(2018-2020年)實施方案的通知
延州政辦發〔2019〕5號
各縣(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委辦局:
《延邊州落實推進運輸結構調整三年計劃(2018-2020年)實施方案》已經州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延邊州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4月19日
(此件公開發布)
延邊州落實推進運輸結構調整
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實施方案
為加快優化調整我州運輸結構,提高綜合運輸效率,促進物流降本增效,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打贏藍天保衛戰,現結合我州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三年左右的集中攻堅,到2020年實現全州貨物運輸結構基本優化,鐵路承擔的大宗貨物運輸量穩步提高。與2017年相比,中國鐵路沈陽局集團公司吉林貨運中心(以下簡稱沈鐵吉林貨運中心)完成延邊州鐵路貨運增量年均增長10%。
二、任務分工
(一)鐵路運能提升行動
1.提升鐵路運輸能力。加快推進敦化至牡丹江客專、琿春至東寧鐵路、和龍南坪至朝鮮茂山鐵路等項目前期工作,爭取納入國家“十四五”鐵路建設規劃。加大設備更新改造力度,適應貨源上量需求。加大對貨運場地、庫房、站臺、裝卸機械等設備設施更新改造的投入,為裝卸作業及貨物倉儲創造良好條件。提升科技含量,2020年實現機械化無人作業區,提高作業效率和經濟效益。(州發改委、州財政局、沈鐵吉林貨運中心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人民政府配合)
2.優化鐵路運輸組織模式。重點優化煤炭、糧食、水泥等貨類的鐵路運輸組織模式。鼓勵強化鐵路裝卸配套設施,增加鐵路集裝箱設備投入,組織開行入關“點對點”直達班列,提高遠程運輸的時效性,鼓勵采取入箱運輸,滿足客戶小批量、多批次的商品運輸需求。引導糧食企業組織集中備貨,充分利用糧食裝車大點,組織直達運輸。(州發改委〔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州交通運輸局、沈鐵吉林貨運中心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人民政府配合)
3.深化鐵路貨運服務質量提升。深化大客戶戰略合作,推進沈鐵吉林貨運中心與我州煤炭、糧食、水泥、礦泉水等重點運輸大客戶企業和物流園區簽訂運量運能互保協議。增強鐵路市場競爭力,大力推進物流總包業務,通過整體打包、量價捆綁、各物流環節價格聯動、兩端讓利等措施,全面延伸服務鏈條和企業產運銷全過程需求。高度重視貨物運到期限、貨損貨差、理賠、運價等問題,開展個性化需求服務,不僅提供倉儲和運輸服務,同時開展配貨、配送、專用線代管、上門裝卸等一體化服務,使社會物流與企業物流有機結合,實現鐵路運輸的社會化功能。(沈鐵吉林貨運中心、州發改委、州工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人民政府配合)
4.完善鐵路貨運市場化定價機制。實施價格優惠政策,結合客戶需求緊貼市場價格水平,對貨運價格實施更加全面靈活的調整政策和價格優惠政策,以滿足企業客戶降低物流成本需求,實現物流降本增效。增強鐵路部門靈活應對市場價格變化的能力,落實鐵路運價“一口價”“批量議價”“企業自備車(箱)運價”“特定運價”等價格優惠政策。加強鐵路貨運收費管理,清理無效環節和收費,規范鐵路專用線代維收費、鐵路兩端短駁服務收費等經營服務性收費行為,落實收費公示制度,實行“一口報價、一票核收”。(沈鐵吉林貨運中心、州發改委、州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人民政府配合)
(二)公路貨運規范行動
1.強化貨運車輛超限超載治理。深入推進治超聯合執法常態化、制度化,嚴格落實《吉林省治理車輛超限超載聯合執法常態化制度化工作實施方案》(吉交聯發〔2018〕21號)要求,配足警力與執法人員,在普通公路、高速公路、貨運源頭等區域全面實施聯合執法,嚴格規范查處車貨總重量超過公路貨運車輛超限超載認定標準的違法超限超載運輸行為,確保我州公示的4個路警聯合執法固定檢測站執法常態化。加大對大宗貨物運輸車輛超限超載的執法力度,做好交通運輸服務監督電話“12328”的運營管理,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的基礎上,調整優化國省干線公路超限檢測站點布局,配備滿足需求的卸貨場地,在農村公路重要節點設置限高限寬保護設施。持續加大源頭治理力度,定期梳理、公布重點貨運源頭單位名單,建立源頭治超巡查制度,強化貨運源頭聯合執法。加強科技治超,運用技術手段加強貨運源頭監管,推進車輛信息、執法信息交換和共享,做好超限超載嚴重失信行為信息統計匯總工作,嚴格執行公路治超“黑名單”制度,落實“一超四罰”,對嚴重違法超限超載運輸當事人實施聯合懲戒。對非法改裝違法行為,依法嚴肅追究法律責任。到2020年底,全州高速公路全面實施收費站入口稱重檢測,高速公路貨運車輛平均違法超限超載率不超過0.5%,普通公路貨運車輛超限超載現象得到有效遏制。(州交通運輸局、州公安局牽頭,州自然資源局、州生態環境局、州政務數字局、沈鐵吉林貨運中心、各縣〔市〕人民政府配合)
2.大力推進貨運車型標準化。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要求,在全州范圍內開展危險貨物運輸罐車、超長平板半掛車、超長集裝箱半掛車治理工作。做好既有營運車輛情況排查,建立不合規車輛數據庫,落實貨車“兩檢合一”檢驗標準,引導督促貨運企業制定車輛退出計劃,加快更新淘汰不合規車輛。推廣標準化、廂式化、輕量化、清潔能源貨運車輛,探索應用中置軸汽車列車、輕量化掛車,加快淘汰落后運能。嚴禁新增17.5米超長平板半掛車進入市場,現有的17.5米超長平板半掛車許可到期后不予延期,加快中置軸汽車列車等先進車型推廣應用。(州工信局、州公安局、州交通運輸局、州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人民政府配合)
(三)多式聯運提速行動
1.加快聯運樞紐建設和裝備升級。圍繞“一帶一路”建設和“長吉圖”發展戰略中的物流通道建設,推進具有多式聯運功能的物流園區建設。積極申報交通運輸部補助資金,為多式聯運型物流園區建設提供資金保障。按照交通運輸部、國家發改委《推進物流大通道建設行動計劃(2016-2020年)》(交規劃發〔2016〕217號)要求,重點推進琿春陸路沿邊口岸樞紐建設。進一步拓展我州高鐵快運服務功能,完善貨運配套設施。加快延吉朝陽川國際機場航空樞紐貨運功能建設,有序推進對韓、對日貨運包機,進一步拓展完善貨運服務功能。大力推廣標準化裝備和集裝化運輸,鼓勵企業應用集裝箱、托盤、集裝袋等標準化裝載單元,促進集裝化、廂式化、標準化裝備應用。(州發改委、州交通運輸局、延吉機場公司、州郵政管理局、沈鐵吉林貨運中心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人民政府配合)
2.積極開展多式聯運業務。指導基礎條件好的大型物流企業開展多式聯運業務,積極參與國家多式聯運試點示范工程。加快推進貨物鐵路集裝化、零散貨物快運化運輸。指導省級甩掛運輸試點企業琿春宇別爾運輸集團公司等基礎條件較好的運輸物流企業參與交通運輸部多式聯運示范工程,支持企業應用電子運單、網上結算等互聯網服務新模式。(州交通運輸局、州郵政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人民政府配合)
3.推動跨境寄遞及國際運輸發展。支持延吉國際空港經濟開發區保稅物流中心(B型)建設。鼓勵企業積極開辟跨境電子商務郵路,發展對俄羅斯、日本、韓國跨境電子商務業務,支持“延邊制造”、農林特產品通過寄遞渠道“走出去”。促進寄遞服務與跨境電子商務聯動發展,加強各類口岸國際郵件互換局(交換站)和國際快件監管中心建設,鼓勵郵政企業開展國際小包業務。積極推進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平臺及“一站式作業”建設工作。(州交通運輸局、延吉海關、琿春海關、圖們海關、州郵政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人民政府配合)
(四)城市綠色配送行動
1.推進城市綠色貨運配送示范工程。在具備條件的縣(市)開展城市綠色貨運配送工作,完善干支銜接型物流園區(貨運樞紐)和城市配送網絡節點及配送車輛停靠裝卸配套設施建設。鼓勵郵政快遞企業、城市配送企業創新統一配送、集中配送、共同配送、夜間配送等集約化運輸組織模式。探索建立城市配送車輛分類管理機制,出臺因城而異的配送車輛通行管理制度,保障配送車輛的城區通行與停靠需求。指導有條件的運輸企業積極搭建縣、鄉、村三級物流節點網絡。鼓勵企業目標向下,打造農村零擔物流網絡,為縣域、鄉(鎮)、農村間物流發展服務。(州公安局、州財政局、州交通運輸局、州商務局、州郵政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人民政府配合)
2.加大新能源城市配送車輛和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推廣應用力度。各縣(市)要加快新能源和清潔能源車輛推廣應用,結合城市配送需求,制定新能源城市配送車輛便利通行政策,對使用電動自行車作為配送車輛的,應符合《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761-2018),改善車輛通行條件。到2020年城市建成區新增和更新輕型物流配送車輛中,新能源車輛和達到國六排放標準清潔能源車輛的比例超過50%。城市公共充電樁納入城市基礎設施規劃建設范圍,加大用地、資金等支持力度,在物流園區、工業園區、大型商業購物中心、農貿批發市場等貨流密集區域,集中規劃建設充電站和快速充電樁。(州工信局、州公安局、州財政局、州自然資源局、州生態環境局、州交通運輸局、州商務局、州發改委、延吉機場公司、州郵政管理局、沈鐵吉林貨運中心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人民政府配合)
3.推進城市生產生活物資公鐵聯運。充分發揮我州鐵路既有站場資源優勢,創新鐵路運營組織模式,與第三方物流企業密切協作,完善兩端短駁運輸的配套設施,切實解決貨運“最后一公里”難題,打造“軌道+倉儲配送”的鐵路城市物流配送新模式,提高城市生產生活物資運輸中公鐵聯運的比例。(州工信局、州商務局、州供銷社、沈鐵吉林貨運中心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人民政府配合)
(五)信息資源整合行動
1.加強公共信息交換共享。推動綜合交通大數據交換和共享平臺建設,實現公路、鐵路、民航、郵政等綜合交通運輸大數據與全州政務審批平臺、市場監管等部門信息交換共享,為企業提供資質資格、認證認可、違法違章、信用評價、政策動態等一站式綜合信息服務,提升物流信息服務水平。實施“互聯網+物流”工程,加強北斗導航、物聯網、云計算、大數據、移動互聯等先進信息技術在物流領域的應用。(州交通運輸局、沈鐵吉林貨運中心牽頭,州市場監管局、州政務數字局、延吉機場公司、州郵政管理局、各縣〔市〕人民政府配合)
2.加強信息統計報送和監測。按照國家制定的運輸結構調整統計指標體系,公安、工信、鐵路、交通運輸等相關部門要做好貨物運輸“公轉鐵”運行動態、多式聯運發展狀態、新能源車輛推廣應用等信息監測和報送工作,按季度報送州交通運輸局、州發改委。(州交通運輸局、州發改委牽頭,州公安局、州工信局、沈鐵吉林貨運中心、各縣〔市〕人民政府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建立運輸結構調整工作協調推進機制,州交通運輸局、州發改委要加強統籌協調和組織調度,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各縣(市)工作的跟蹤指導,及時研究解決運輸結構調整中的重大問題。各縣(市)要建立相應的工作機制,將運輸結構調整作為“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的重要任務,擺上重要議事日程抓細抓實。
(二)強化協同聯動。州交通運輸局、州發改委要加強與財政、工信、公安、生態環境、自然資源、鐵路等部門的工作對接,在重大行動計劃、目標任務、財稅政策、項目審批等方面加強溝通,為運輸結構調整工作創造條件。各縣(市)、各相關部門要加強信息互通,形成工作合力,確保思路一致、方案一致、目標一致、行動一致。
(三)加大財政支持力度。要充分利用中央車輛購置稅補貼等現有資金,統籌推進公鐵聯運發展,為煤炭、糧食、礦泉水等貨物運輸方式調整創造有利環境。要加大財政支持力度,針對我州鐵路運輸裝車量大于到達量(比例為3:1),空車來源嚴重不足實際,研究制定財政支持政策。
(四)完善用地支持政策。各縣(市)要著力提高重大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用地服務水平,按照《自然資源部關于做好占用永久基本農田重大建設項目用地預審的通知》(自然資規〔2018〕3號)有關要求加大鐵路用地支持力度,全力保障物流園區、工礦企業鐵路專用線及公共充電樁用地指標。對急需開工的鐵路專用線控制性工程,屬于國家重點建設項目,且已經完成用地預審及相關規定要求的其他要件的,按照相關規定向自然資源部申請辦理先行用地。
(五)分解壓實責任。2019年3月底前,各縣(市)要按照“一縣一策、一企一策”要求,明確“時間表”“路線圖”“責任人”,制定本縣(市)運輸結構調整落實措施,并報州交通運輸局、州發改委備案。各級、各部門要積極謀劃,層層落實責任,主動作為,制定切合實際且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確保各項工作任務順利完成。要明確各相關部門、各重點企業的推進路線和時間節點,科學安排工作進度。重點任務要實行臺賬式管理,與轄區內重點工礦企業和物流園區簽訂鐵路貨運增量目標責任書,定期跟蹤、督促,確保各項任務落實。鐵路系統要發揮核心骨干作用,切實做好運力調配、基礎設施建設、運輸組織優化、承運方案擬定等工作,確保“公轉鐵”承得了、接得好,避免出現“糧煤爭嘴”等特殊時段運力不足問題。
(六)加強督導考評。建立運輸結構調整工作動態評估機制,定期評估各縣(市)工作進展情況,對責任沒有落實、沒有完成工作任務的縣(市)進行通報。各縣(市)也要建立健全動態評估機制,加強對重點企業的督導考核,對運輸結構調整工作落實不力、實施效果較差的企業要及時督促整改。
(七)加強宣傳引導。認真做好輿論引導,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合理引導市場預期,爭取各方理解支持,營造良好輿論環境,切實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大局。充分調動廣大運輸企業的積極性,形成全社會共同關心、支持和參與推進大宗貨物運輸“公轉鐵”工作的強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