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
2022年,延邊州政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目標任務為牽引,統籌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各項工作,法治政府建設取得新成效。
一、法治政府建設基本情況
(一)健全政府機構職能體系情況。一是推進城鄉基層管理體制改革。認真落實鄉鎮(街道)管理體制改革三年工作計劃,印發21項專項工作重點任務清單和14項重點問題解決措施清單;疏理州本級行政審批前置中介服務事項101項、權責清單2268項。二是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印發21項“放管服”改革重點工作任務分解表,疏理州級以下行政許可事項394項,推進行政檢查執法備案7788次。目前,州本級政務服務事項共1342項,其中州本級“零跑動”和“最多跑一次”事項1331項,占全部政務服務事項的98.96%。三是持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認真落實“延邊州四級書記抓營商環境工作機制”,大力開展“州級領導聯系服務企業”和“便民辦稅春風行動”等活動。全年為小微企業進行法律體檢85次,為企業提出法律建議68件,助力企業復工復產公證155件。
(二)加強規范體系建設情況。一是嚴格落實立法工作機制。制定《延邊州人民政府2022年立法工作計劃》,起草《延邊朝鮮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規章制定程序規定(征求意見稿)》,嚴格執行《州人民政府重大事項合法性審核流程》,確保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二是立法工作重點突出延邊州民族區域特色。參與《延邊朝鮮族自治州自治條例》和《延邊朝鮮族自治州發展朝醫藥條例》等條例修訂工作,為加強民族團結、朝鮮族文化傳承和邊境安全提供了法治保障。三是嚴格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認真執行《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和《吉林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進一步規范重大行政決策程序,確保科學決策、民主決策和依法決策。安排法律顧問參與政府立法、行政規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決策、政府協議的合法性審核審查工作。四是嚴格落實合法性審核制度。全年承辦合法性審核審查件159件,其中,單行條例草案1件、地方性法規草案1件、行政規范性文件草案6件,其他州政府黨組會議或者常務會議議題145件。
(三)健全行政執法工作體系情況。一是推進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工作。完成鄉鎮綜合行政執法事項清單編制工作,指導鄉鎮(街道)建立健全行政執法各項制度,對鄉鎮(街道)行政執法人員進行業務培訓,有效提高了行政執法人員業務素質。二是加大重點領域執法力度。全年檢查進口冷鏈食品生產經營單位12207戶次,查驗監管倉進貨2.48萬噸,消毒128萬件,食品核酸檢測樣品949批次31萬件。三是推行包容審慎監管執法。修訂完善“四張清單”;對行政執法部門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推行包容審慎監管執法情況進行了監督檢查;開展全州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工作,印發《關于對全州行政執法工作監督檢查情況的通報》;加強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2022年州級行政執法部門共有91人考試合格并通過行政執法綜合管理監督信息系統審核確認。
(四)健全突發事件應對體系情況。一是加強應對突發事件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建設。全年共制定各級各類應急預案4104部,并健全完善突發事件的監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響應、調查評估機制。二是建立健全預警預防、應急聯動和協同處置機制。建立有線和無線相結合、基礎電信網絡與機動通信系統相配套的應急通信系統,確保通信暢通;協調推進公安、應急管理、醫療急救、鐵路等部門共同做好突發事件預警防范處置工作。四是持續提升應對重大突發事件能力。組織應對重大突發事件工作脫產培訓班8期、網絡培訓班5期、為基層培訓50余場。開展各類應急演練共3433次,參演人數多達18.3萬人次。
(五)健全社會矛盾糾紛行政預防調處化解體系情況。一是加強行政調解工作。印發《延邊州關于加強行政調解工作的實施意見》,指導行政部門規范行政調解范圍和程序,提升行政調解水平。全州71個行政調解委員會,受理行政調解案件1020件,調解成功847件,成功率達83%。二是發揮行政復議化解行政爭議主渠道作用。組織聽證27次、實地調查核實證據12次、咨詢專家意見37次、集體議案53次,受理行政復議案件93件,審結80件。注重行政復議實效,受理前與申請人充分溝通、釋法說理;審理中堅持“應調盡調”;結案后強化事后引導,努力實現“案結事了、定紛止爭”。三是落實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全州各級人民調解組織開展矛盾糾紛排查18569次,排查發現矛盾糾紛7044件,預防糾紛3454件;延邊仲裁委員會共受理案件113起,現已結案53起。四是開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創建工作。全州共有903個民主法治示范村,其中國家級民主法治示范村12個、省級民主法治示范村74個。
(六)健全行政權力制約和監督體系情況。一是自覺接受人大、政協、紀檢監察和檢察監督。嚴格落實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全程列席州政府常務會制度;及時向州人大及其常委會報告法治政府建設情況,提交屬于州人大及其常委會討論決定的重大事項;認真研究辦理人大及其常委會組成人員對政府工作提出的有關審議意見、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提出的意見和建議,辦復率均達到100%;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的紀律監督、監察監督、派駐監督、巡察監督,及時反饋和落實紀檢監察部門提出的紀檢監察建議和檢察院提出的檢察建議。二是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梳理了涉及31個領域的基層政務公開目錄一級事項1400項,二級事項11070項;涉及95個街道、鄉鎮的基層政務公開目錄一級事項4925項,二級事項14167項,全面實現決策公開、執行公開、服務公開、結果公開。三是加強對行政執法制約和監督。強化“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制定年度部門內抽查計劃472項、跨部門聯合抽查計劃363項,檢查結果均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進行了公示。
(七)健全法治政府建設科技保障體系情況。一是加快推進信息化平臺建設。全州共建立380余個公共法律服務微信群,形成了層級交叉、資源共享、信息互通的公共法律服務網絡體系。二是加快推進政務數據有序共享。第二批證照分離改革達到“56證合一”,實現“一次采集、一檔管理、一網共享”。“e窗通系統”企業開辦時間已壓縮至1天之內。疫情期間,通過利用全省大數據共享交換平臺進行大數據的分析研判,形成了《延邊州核酸檢測現狀與數據分析報告》。三是“推進“互聯網+監管”和健全涉企信息歸集工作。全州認領上級目錄清單合計4385條,制定檢查實施清單4431條,清單制定率99.11%;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市場主體344323戶次信息,共移出經營異常市場主體269812戶。
(八)完善法治政府建設推進機制情況。一是將法治政府建設納入年度發展總體規劃和工作計劃。堅持把習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各級黨委(黨組)理論中心組學習重點內容和全體黨員干部年度必修課。二是建立健全干部學法用法機制。將領導干部任前法律知識培訓納入干部主體培訓班課程,將法律知識培訓作為領導干部任前培訓必學內容;牢固樹立重視法治素養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導向,把法治觀念強不強、法治素養好不好作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標準,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辦事作為考察干部的重要內容。三是加強法治建設督查。按照《2022年度法治建設督查計劃》安排,分別對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情況進行全面督查;對縣(市)和州直部門的法治建設情況進行年度績效考評;對全州國旗升掛和使用情況進行專項督查。四是加強理論研究和輿論宣傳。開展民法典宣傳月活動,組織各類線上法治宣傳活動500余次,在公眾號上刊登普法視頻31期,在延邊晨報刊登“以案釋法”15期。做好國家安全教育日、《反有組織犯罪法》、《信訪工作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
二、存在的不足
2022年,盡管我州法治政府建設取得了一定成績,但也存在著不足和短板。一是鄉鎮(街道)部分行政執法人員缺乏執法經驗和專業法律知識。二是縣(市)行政復議機構工作人員力量相對比較薄弱。三是法治宣傳力度有待提高。
三、下步工作打算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以更大決心、更強力度縱深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工作。一是加強黨對法治政府建設的領導。堅持把黨的領導貫徹落實到法治政府建設的全過程各方面,不斷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向縱深發展。二是健全依法行政制度體系。加強重點領域立法,進一步拓寬社會參與立法的渠道,不斷提高行政立法質量和效率。三是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不斷提升行政執法效能。四是健全突發事件處置機制。嚴格依法實施應急舉措,不斷在處置重大突發事件中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工作。五是積極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加強矛盾糾紛源頭預防、前端化解、關口把控,不斷推動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導端和疏導端發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