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邊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同意建立
延邊州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三十年
試點部門聯席會議制度的函
延州政辦函〔2022〕10號
州農業農村局:
你局《關于建立延邊州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三十年試點部門聯席會議制度的請示》(延州農報〔2022〕51號)收悉。經州人民政府同意,現函復如下:
州人民政府同意建立由州農業農村局牽頭的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請按照有關文件精神認真組織開展工作。聯席會議工作任務結束后,應及時申請撤銷。
附件:延邊州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三十年試點部門聯席會議制度
延邊州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6月30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延邊州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三十年
試點部門聯席會議制度
為貫徹落實《吉林省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三十年試點部門聯席會議制度》要求,加強部門協調配合,穩妥推進延吉市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三十年試點工作,經州人民政府同意,建立延邊州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三十年試點部門聯席會議制度(以下簡稱聯席會議)。
一、主要職責
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決策部署,組織指導延吉市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三十年試點工作;組織開展重大問題調查研究,協調解決延吉市在延包試點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組織開展督導檢查,加強信息溝通交流,督促指導延吉市做好延包試點工作;組織推動延吉市制定相關配套文件,營造有利于推進延包試點工作的政策環境;指導延吉市做好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與承包經營權登記工作的有效銜接;完成州委、州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成員單位
聯席會議由州農業農村局、州委辦公室、州司法局、州財政局、州自然資源局、州婦聯等6個部門和單位組成,州農業農村局為牽頭單位。聯席會議由牽頭單位主要負責同志擔任召集人、有關負責同志擔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員單位有關負責同志為聯席會議成員(名單附后)。聯席會議可根據工作需要調整成員單位。聯席會議成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提出,聯席會議確定。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州農業農村局,承擔聯席會議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州農業農村局有關負責同志兼任。聯席會議設聯絡員,由各成員單位有關處室負責同志擔任。
三、工作規則
聯席會議根據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開會議,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成員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開聯席會議的建議。研究具體工作事項時,可視情況召集部分成員單位參加會議,也可邀請其他相關部門和單位參加會議。聯席會議以紀要形式明確會議議定事項并印發有關單位。重大事項按程序報批。
四、工作要求
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主動聯系延吉市相關單位研究延包試點工作有關問題,認真落實聯席會議議定事項;要互通信息、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發揮聯席會議作用。聯席會議辦公室要加強對聯席會議議定事項的跟蹤督促落實,及時向各成員單位通報有關情況。
延邊州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三十年
試點部門聯席會議成員名單
召 集 人:周延文 州農業農村局局長
副召集人:王 臣 州農業農村局副局長
王子榮 州農業農村局四級調研員
成
員:劉成利 州委辦公室副主任
滕魁軍 州司法局副局長
崔龍山 州財政局副局長
崔貴新 州自然資源局副局長
羅松玉 州婦聯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