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經濟開發區開發建設有限公司
延邊州人民政府關于敦化市
額穆鎮、雁鳴湖鎮、紅石鄉土地利用
總體規劃(2006—2020年)修改方案的批復
延州政函〔2020〕111號
敦化市人民政府,州自然資源局:
《關于批準敦化市額穆鎮、雁鳴湖鎮、紅石鄉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修改方案的請示》(延州自然資報〔2020〕30號)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敦化市額穆鎮、雁鳴湖鎮、紅石鄉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修改方案。
二、要堅持“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實保護耕地”的基本國策,加大農用地保護力度,積極推進土地整理、復墾,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充分發揮土地資源優勢,科學調整土地利用結構,促進地方經濟可持續發展。
三、要切實做好規劃的實施工作。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土地利用和管理的依據,具有法定效力。必須嚴格執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任何單位和個人要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敦化市要按照上述要求,指導額穆鎮、雁鳴湖鎮、紅石鄉及時完成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件和數據的更新和報備,認真組織落實規劃提出的各項任務和措施,確保規劃目標的實現。州自然資源局要加強工作指導和監管,研究建立規劃實施目標考核制度,納入年度目標管理體系統一考核,并將落實情況向州人民政府報告。
此復。
延邊州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6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