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邊朝鮮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關于2022年度政府生態環境
保護目標責任制考評情況的通報
延州政函〔2023〕131號
各縣(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委辦局:
根據《延邊州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延邊州2021—2025年政府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工作落實方案的通知》(延州政函〔2021〕63號)規定,州生態環境局、州人社局組成州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考評工作領導小組,對各縣(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政府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完成情況進行了全面考評?,F將考評情況通報如下:
2022年,各縣(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吉林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忠實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人民政府關于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的各項決策部署,緊緊圍繞“生態立州”“加快建設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戰略部署,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著力解決生態領域突出問題,各項重點工作取得積極進展,生態環境質量持續良好,環境安全得到有效維護。
一、考評結果
經全面考評,2022年度政府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考核優秀等次為琿春市人民政府,良好等次為延吉市人民政府、敦化市人民政府、圖們市人民政府、和龍市人民政府、汪清縣人民政府,合格等次為龍井市人民政府、安圖縣人民政府。
二、主要成效
2022年,全州生態環境質量持續鞏固提高。空氣質量繼續保持在全省前列,延吉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為99.7%,較2021年上升1.6個百分點;細顆粒物(PM2.5)年均濃度為17微克/立方米,較2021年下降19個百分點;無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水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全州優良水體比例為82.6%,較2021年上升3.4個百分點;無劣Ⅴ類水體;全州9個縣級及以上在用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源地全部達到Ⅲ類水體。土壤環境質量保持穩定,全州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100%,重點建設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生態環境狀況良好,2022年延邊州生態質量指數(EQI)為82.36,生態質量為一類。
(一)生態強省建設穩步推進。成立“爭當生態強省建設排頭兵”工作領導小組,印發了《延邊州關于加快建設“生態強省”工作計劃》《延邊州生態強省建設施工圖》《延邊州落實〈生態強省決定重點任務責任清單〉任務分解表》(延州環領辦〔2022〕1號),建立任務責任清單,細化分解135項工作內容,落實責任部門,實施圖表化推進。同時,積極謀劃實施生態強省重點工程項目20個,總投資187.2億元。按照“生態立州”戰略中建立“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要求,積極推動生態示范創建工作,順利完成敦化市、延吉市、圖們市的國家級、省級生態文明建設示范縣(市)創建工作。
(二)生態環保督察問題高效整改。深入落實“四項機制、八項制度”和“三本賬”,統籌推進各級反饋問題整改。第一輪中央及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延邊州66項整改任務,已完成整改64項,剩余2項為汪清龍騰公司大量干餾渣堆存問題,正在持續整改中;交辦延邊州1591件信訪案件,已完成整改1584件,剩余7件(21個點位)均為安圖縣域白河林業局違建問題,正在持續整改中。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延邊州33項整改任務,已完成或基本完成28項,剩余5項按照整改方案持續推進中;交辦延邊州233件信訪案件,已辦結227件、階段性辦結6件,辦結率97.4%。第二輪省生態環保督察反饋延邊州31項整改任務,已制定整改方案正在有序推進;交辦延邊州180件信訪案件,已辦結172件、階段性辦結8件。
(三)污染防治攻堅持續縱深推進。堅持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以更高標準、更實舉措推進污染防治。大氣污染防治方面,深入推進秸稈禁燒管控和全量化處置,強化秸稈違規焚燒火點監督,全州未發生因秸稈露天焚燒引發的大氣污染問題。全州125臺20蒸噸及以上非電燃煤鍋爐除塵脫硫等治理設備及國能龍華延吉電廠、大唐琿春發電廠超低排放治理設施全年穩定達標排放。深化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建立延邊州24家涉揮發性有機物企業、190余家加油站等4400多個數據信息臺賬。水污染防治方面,全面開展飲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工程。全州9個縣級及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6個“千噸萬人”飲用水水源、59個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工作已全部完成,并建設隔離防護、界碑、交通警示牌等標識。持續開展入河排污口規范化整治,全州現有排污口489個,已完成檔案建立、設立標識牌。扎實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2022年完成了30個行政村的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全州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達到18.2%。持續開展農村黑臭水體排查工作,經排查1049個村未發現農村黑臭水體。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嚴格受污染耕地管理,開展安圖縣安全利用類耕地300畝修復工作,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100%。加強建設用地流轉管控,30個“一住兩公”和有土壤污染隱患的地塊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推進“無廢城市”建設,加強醫療廢物和危險廢物收集、轉運、貯存、處置的監管,醫療廢物和危險廢物處置率達到100%。
(四)生態安全屏障得到有效鞏固。實施第三個“十年綠美吉林”行動,完成更新造林58733公頃、長白山森林植被恢復工程7040公頃。深入推進“綠盾專項行動”,自然保護區內的1280個問題點位完成整改。持續做好環境應急風險防控。加強“一廢一品一庫”等領域安全監管,嚴格落實“五個第一時間”和“零報告”制度,切實落實環境安全管理責任。2022年,全州未發生突發環境污染事件。
(五)環境治理體系日臻健全完善。持續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加快構建適應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的現代治理體系。責任體系進一步壓實,州人民政府與縣(市)人民政府簽訂《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書》,組織開展政府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考評。監管體系進一步完善,深入推動“三線一單”在項目環評審批、規劃編制、產業布局、環境準入等方面的應用。全面強化排污許可發放監管,全州共審核發放排污許可證214個。落實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確定9起生態損害賠償案件,已基本辦結7起,涉案金額335974.39元。持續加大生態環境執法監管力度,共查處環境違法行為98件,處罰100.5萬元。加強生態環境領域信訪工作,受理各類環境信訪案件745件,辦結745件,辦結率100%。
三、存在問題
2022年,全州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取得了積極進展和明顯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問題。一是環境質量改善成效還不穩固。空氣環境方面,近幾年延邊州空氣質量一直處于較高水平,2022年優良天數比例達到99.7%,空氣質量提升空間有限。水環境方面,延邊州地處長白山森林生態功能區,源頭斷面受森林有機物的影響,在雨季強降雨時水質變差。二是項目工作還需進一步加強。部分縣(市)因地方財力緊張配套資金不足,項目謀劃包裝積極性不高,專項資金支持的部分建設項目存在未達到項目績效目標、未按時開工、資金撥付率較低等問題。三是環保督察問題整改還需深入推進。在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中,個別問題因整改時間緊、工作推進難度大,未按時完成整改。
四、工作要求
各縣(市)、各部門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吉林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忠實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保持加強生態文明建設的戰略定力,落實爭當生態強省建設排頭兵的戰略目標,堅持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以減污降碳協同增效為總抓手,以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為工作方針,統籌產業調整、污染治理、生態保護、應對氣候變化,持續深入開展污染防治攻堅戰,積極穩妥推進碳達峰碳中和,高標準筑牢生態安全底線,加快健全現代環境治理體系,奮力實現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努力打造美麗中國“延邊樣板”。
延邊朝鮮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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