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邊朝鮮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關于
延吉市人民政府2022年第36批次農用地轉用的批復
延州政函〔2024〕63號
延吉市人民政府:
你市《關于2022年第36批次建設用地的請示》(延市政報〔2024〕6號)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你市將農民集體農用地1.9628公頃(其中耕地1.9628公頃)轉為建設用地。
以上共計批準建設用地1.9628公頃,用于工業項目建設。
二、你市要依法履行用地批后實施程序,按照《土地利用方案》及時支付補償費用,落實安置措施,切實安排好原土地使用者的生產和生活,保證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維護社會穩定。土地補償安置不落實的,不得強行使用土地。
三、你市要嚴格執行國家產業政策和供地政策,抓緊供應土地,并將供地情況及時報請備案。
此復。
延邊朝鮮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4年5月9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