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經濟開發區開發建設有限公司
州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延邊朝鮮族自治州
老齡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的通知
各縣、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關部門:
《延邊朝鮮族自治州老齡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已經州政府13屆49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以印發,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實施。
二○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此件公開發布)
延邊朝鮮族自治州老齡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
為了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加快發展老齡事業,根據《中國老齡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延邊朝鮮族自治州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和《延邊州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制定本規劃。
一、“十一五”期間老齡事業發展規劃執行情況
“十一五”時期我州老齡事業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確領導下,突出老齡事業政策法規體系建設,不斷建立健全養老社會保障體系、養老社會服務體系、老齡產業發展體系、老年組織管理體系、老齡事業工作體系等六大體系,依法全面規范和加強了老齡事業,有力地促進了我州老齡事業全面快速發展。
一是不斷完善老齡事業法規體系。為了全面規范和加強老齡事業,緊密結合我州老齡事業實際,制定和實施了《延邊朝鮮族自治州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延邊朝鮮族自治州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更加有效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權益,有力地促進了老齡事業健康、穩定、快速發展,全社會老齡意識明顯增強,敬老愛老助老的社會氛圍日益濃厚。
二是建立健全養老社會保障體系。養老保障體系逐步完善,覆蓋范圍不斷擴大,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現全覆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開始試點并逐步擴大范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合率穩步提高,老年社會福利和社會救助制度不斷完善。
三是扎實推進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在全州基本構建城鄉居家養老、社區照顧和機構養老相結合的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年年加大措施,扎扎實實地推進居家養老服務體系建設,不斷提高服務質量和檔次,在全州基本普及“居家養老服務大院(中心)”的基礎上,狠抓養老服務基礎設施建設,每千名老年人床位數已達到31張,提前五年完成了省政府“十一五”規劃目標。
四是不斷加強老齡產業發展體系。研究制定了鼓勵和扶持老齡產業發展的各項優惠政策和具體措施,有效地調動了社會各界發展老齡產業的積極性,有力地促進了我州老齡產業的快速發展。
五是加強基層老年組織管理體系。州、縣(市)、鄉鎮(街道)、村和社區普遍建立健全了老年協會、老年體協、老年科協、老促會、老年書畫研究會、關工委等基層老年組織社會管理體系,使全州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更加豐富,社會參與更加廣泛深入,合法權益進一步得到有效保障。
六是不斷加強老齡事業工作體系。老齡事業工作體制、機構不斷理順,全州各級老齡工作部門的執法主體地位和職能職責進一步明確,隊伍的自身建設不斷加強,干部隊伍的知識結構、年齡結構不斷改善,整體素質不斷得到提高。
二、“十二五”時期老齡事業發展面臨的新形勢
“十二五”時期,我州將處于老齡化加速發展階段。2010年底我州老年人口已達337,016人,占全州總人口的14.84%。其中80歲以上高齡老年人32,235人,接近老年人總數的10%,已進入中度老齡化程度。尤其近年來,由于年輕人外出務工不斷增加,我州空巢老年人已達129,241人,占老年人總數38.3%。這種局面將加大家庭和社會撫養負擔,醫療和護理負擔,政府和社會經濟壓力,并將轉變傳統的養老模式,由以往的家庭養老、個人養老為主的模式轉向政府、社會、家庭、個人四個主體共同負擔的養老模式。因此,要大力推進應對人口老齡化的戰略對策體系,積極推進老齡事業政策法規、養老社會保障、養老社會服務、老齡產業發展、老年社會組織、老齡工作體制六大體系建設,從政策法規、組織制度、資金物質、精神文化、服務管理等各方面做好應對人口老齡化挑戰的各項準備,促進老齡事業與經濟社會的協調穩步發展。
三、“十二五”發展規劃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構建和諧社會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戰略目標,堅持“黨政主導、社會參與、全民關懷”的老齡工作方針,積極實施人口老齡化戰略,不斷完善老齡事業法規體系,健全老年社會保障體系,大力發展養老服務體系,不斷壯大老齡產業體系,加強老年社會管理體系,理順老齡事業工作體系,建設友好老年社會,努力實現“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教、老有所學、老有所為、老有所樂”的老齡工作目標,確保老年人生活的更加幸福、更有尊嚴,全面促進老齡事業健康、穩定、快速發展。
(二)基本原則。
1.堅持老齡事業與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相結合,建立老齡事業與經濟社會發展的調節機制,統籌規劃,協調發展。
2.堅持政府主導和社會參與相結合,發揮政府在發展老齡事業的主導作用,加強政策引導、財政支持、市場培育和監督管理,積極創造條件,充分調動社會各方面力量積極參與老齡事業的發展,推進基本養老保障和社會公共養老服務的普惠化、均等化、市場化和社會化。
3.堅持立足當前,著眼長遠,把解決當前突出的老齡問題和應對人口老齡化的長期挑戰作為老齡事業的全局策略,注重體制機制創新,實現健康持續發展。
4.堅持家庭養老和社會養老相結合,強化家庭養老功能,大力發展居家養老服務,提高居家養老幸福指數。
5.堅持統籌規劃和分類指導相結合,充分考慮不同地區的不同特點和不同人群的特征,根據農村與城鎮社會老齡化和經濟發展程度的不同情況,立足全局,因地制宜,突出重點,合理規劃,促進老齡事業整體推進,協調發展。
6.加強道德規范與法律約束相結合,積極開展敬老、尊老、孝老道德教育,不斷加強老齡事業法規體系建設,為全面發展老齡事業提供動力和保證。
四、“十二五”發展規劃的總體目標和主要任務
(一)總體目標。
以不斷建立和完善老齡事業政策法規體系為重點,建立健全社會養老保障體系、社會養老服務體系、老齡產業發展體系、老年組織管理體系、老齡事業工作體系,促進我州老齡事業全面健康快速發展,使全州老年人權益得到更好保障,老年人生活質量進一步提高,全社會尊老敬老愛老助老氛圍更加濃厚,使我州老齡事業步入全國先進行列,成為我國的“禮儀之鄉”“敬老之鄉”。
(二)主要任務。
1.健全老齡事業政策法規體系。
(1)不斷完善老齡事業政策法規。
在繼續加大貫徹落實《老年法》、《條例》和《細則》力度的基礎上,認真總結經驗,繼續加強理論、政策、法律、法規的研究,制定《延邊朝鮮族自治州老年人權益保障執法規則》,全面完成配套立法,使老齡工作部門的執法行為更加規范、有序、高效,老齡事業政策法規體系更加完善。
(2)全面貫徹老齡事業政策法規。
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加大對老齡事業的法律法規及各項政策措施的宣傳力度,全面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州有關老齡事業的一系列法律法規和各項鼓勵和發展老齡事業的政策措施,依法全面加強和規范老齡事業,促進我州老齡事業在法制化、規范化的軌道上健康發展。
(3)建立健全老年法律服務體系。
完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制度,加強為老年人法律服務工作。州及各縣(市)、鄉鎮(街道),要積極主動與各級司法部門協調,層層建立健全“老年人法律援助中心”和“老年人維權法律援助工作站”,接待、處理有關老年人權益保障方面的來信來訪,為老年人及時提供法律援助和服務。
2.建立健全老年社會保障體系。
(1)完善社會養老保險體系。
以加快推進全民社保為目標,以提高保障水平為重點,建立健全城鄉社會養老保障體系,實現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全覆蓋,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推動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發揮商業保險的補充作用。
(2)完善老年醫療保險體系。
逐步實現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城鄉醫療救助相結合的“2+1”保障模式,實施醫療保險州級統籌“一卡通”工程,進一步發展和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逐步提高籌資和保障水平,減輕老年人就醫負擔,為老年人就醫提供方便。
(3)完善老年社會救助福利。
完善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對符合條件的貧困老年人全部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特別是對突發性災害和重大疾病導致基本生活困難的低保老年人,及時給予應急性、臨時性生活救助。在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設中,優先考慮住房困難的低收入純老年人家庭。要嚴格按照《條例》《細則》規定,繼續做好發放高齡老年人“敬老金”工作,并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逐步提高發放金額。
3.建立健全社會養老服務體系。
(1)大力發展居家養老服務。
建立健全縣(市)、鄉鎮(街道)、村(社區)三級居家養老服務體系,不斷豐富服務內容,完善服務功能、改善基礎設施硬件設備,不斷提升居家養老服務總體水平,為老年人創建宜居環境和溫馨家庭。
(2)大力發展養老服務機構。
大力發展多層次、多種成份和多種形式的老年公寓和養老院。積極推進普及型養老服務,形成州、縣、鄉三級養老服務網絡。在確保每個鄉鎮建有敬老院的基礎上,重點打造縣市、中心鄉鎮福利救助中心。要制定養老服務機構的各項標準,加強管理,規范服務。要集中培訓不同類別、不同層級的護理人員,推動養老隊伍的專業化、職業化建設。
認真落實減免養老機構稅費等各項扶持政策,積極鼓勵和扶持社會團體及個人投資興辦養老機構。“十二五”期間,全州要達到每千名老年人平均擁有養老床位50張以上,各縣(市)都建有一所公辦城區綜合性養老服務機構。
(3)加快建設改造無障礙設施。
加強無障礙設施建設的宣傳工作,提高全民無障礙設施建設的意識。加快老年活動場所和便利化設施建設。“十二五”期間,每個縣市都要積極開展一條街、一個區、一座城市無障礙示范工程活動,以點帶面,推動全州城鄉無障礙設施建設廣泛開展,為廣大老年人出行提供更多、更方便、更安全的保障,改善老年人的生活環境。
4.建立健全老齡產業發展體系。
(1)制定老齡產業發展規劃。
制定和實施老齡產業發展規劃,將老齡產業發展納入我州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和新興產業的重點產業之一,提升老齡產業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要積極開發適合老年人生活的多樣性產品,重點滿足低收入和貧困老年人的基本需求。
(2)制定扶持老齡產業政策。
發揮政府的宏觀調控和指導作用,把老齡產業發展列入國家及地方政府扶持行業目錄,積極鼓勵民間資本進入老齡產業,培育一批老齡產業龍頭企業。研究制定扶持老齡產業發展的各種優惠政策,加大投資力度,鼓勵銀行、保險、房產等行業對老齡產業的投資,充分利用龐大的社會資本開辟潛在的老齡產業市場,滿足不斷增加的老年人需求。
(3)引導老齡產業健康發展。
加強老齡產業行業協會建設,培育中介組織,充分發揮行業指導和自律作用。研究制定老年用品質量標準,老齡產業相關行業標準和服務規范。
引導和扶持企業開發老年用品和服務產品,積極拓展適合老年人生活的各種服務項目,大力推動民辦養老服務機構的發展,為老年人提供多層次、多種類的服務產品,形成一批生產老年用品和提供老年服務產品的龍頭企業,打造一批老齡產業知名品牌,積極培育老年用品消費市場。
5.健全老年組織社會管理體系。
(1)不斷完善基層老年人組織。
進一步規范全州各級基層老年組織社會管理體系,切實加強對老年協會、老年體協、老年科協、老促會、老年書畫研究會、關工委等各種涉老團體的領導,不斷發展、鞏固、完善和規范州、縣、鄉、村(社區)等四級老年組織社會管理體制,充分發揮老年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積極作用。
(2)發展老年人文體教育事業。
要進一步加強城鄉老年人文體設施建設,堅持定期舉辦老年文藝匯演、老年體育運動會、老年書畫展等老年文體活動,豐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建立以縣市老年大學為龍頭,鄉鎮(街道)、村和社區老年活動室為網點的老年教育布局,創新老年教育體制機制,探索老年教育新模式,積極鼓勵個人和社會各類組織興辦老年大學,建立專門的老年教育教師隊伍,擴大各級各類老年大學辦學規模,豐富教學內容,鼓勵更多學科的人投入到研究老年教育理論的隊伍中來。
(3)鼓勵老年人參與社會發展。
充分認識老年人的社會價值,做到“老有所為”,“老有所樂”。要研究制定鼓勵老年人參與經濟社會發展的政策措施,搭建服務平臺,在政府網站上專門建立老年人社會公益平臺,組織和安排老年人的社會公益活動,逐步形成老年人參與社會發展的各項制度,建立以精神獎勵為主、物質獎勵為輔的激勵機制,鼓勵老年人參與社會經濟發展。
6.不斷加強老齡事業工作體系。
(1)加強老齡事業工作體系。
整合資源,形成優勢,切實加強和理順老齡事業工作體系,徹底改變老齡工作機構重疊、多頭管理、職能重復、人財物浪費嚴重、形不成合力和優勢的局面。
基層是老齡工作的重點和難點。在“十二五”期間,每個鄉鎮(街道),每個行政村和社區都要建立老齡工作委員會,并指定專人負責老齡工作,確保老齡干部隊伍的穩定性和基層老齡工作的連續性。
(2)加強老齡工作隊伍建設。
采取充實調整、內外交流、學習培訓、掛職鍛煉等措施,進一步提高老齡工作隊伍的整體素質。要積極引進具有相關專業知識的優秀工作人員,為老齡事業發展提供人力保障。
(3)加強老齡事業科研工作。
建立和完善老齡工作部門、社會科研單位和高等院校相結合的老齡科研體系,加大對老齡事業科研經費投入,提高科研水平和能力。加強研究成果的運用和指導,不斷探索發展老齡事業的新經驗,新路子。
五、“十二五”期間發展老齡事業的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級政府要從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出發,高度重視老齡事業,切實加強老齡工作,把老齡事業納入重要議事日程,納入我州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及時解決老齡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問題,創新體制機制,進一步健全黨政主導、老齡委協調、部門盡責、社會參與、全民關懷的“大老齡”工作格局。
各老齡委成員單位要充分發揮部門職能,把老齡工作納入本部門本單位的工作計劃,切實履行職責,為老年人辦實事,為老齡事業的發展解決實際問題。
各級老齡辦要當好黨委、政府的參謀助手,做好綜合協調、情況調度、信息交流、服務配合工作,協調督促各有關部門共同完成“規劃”目標任務。
(二)積極宣傳教育。
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各種媒體,廣泛開展人口老齡化形勢和有關老齡事業的法律法規及方針政策的宣傳教育活動,提升全社會的老齡意識。充分利用“敬老月”、“老人節”等重大活動節日,組織開展系列敬老愛老助老活動,為老齡事業發展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三)完善投入機制。
根據我州經濟發展狀況和老齡工作實際,充分發揮財政對老齡事業投入的主渠道作用,逐步加大對老齡事業的投入。要逐步探索建立老齡事業投入保障機制和資金增長機制,創新投入方式,實施積極的鼓勵和促進老齡事業發展的稅收和各項優惠政策,積極倡導社會各界對老齡事業的捐贈,吸引社會力量和國外資金投入我州老齡事業。要研究制定金融機構扶持老齡事業發展的相關政策,發揮資本市場的融資作用。
(四)強化激勵機制。
要把開展居家養老服務大院(中心)作為推進我州老齡事業發展的總抓手,不斷強化措施,每年定期進行考核,選出先進大院(中心)和養老機構,給予表彰獎勵。同時每年要組織開展老齡工作先進集體、先進工作者評選活動,在全社會形成關心、支持、鼓勵老齡事業發展的良好局面,促進老齡事業快速發展。
(五)加強自身建設。
積極探索和建立適應老齡事業發展要求的老齡工作體制和工作機制,切實加強和完善各級老齡工作機構,不斷提升老齡工作的整體水平。
堅持創新工作思路,謀求長遠發展,加強老齡工作隊伍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和業務建設,不斷強化自身建設,努力提高履職能力,用新的理念、新的思維、新的方式,謀劃好、建設好、管理好未來五年工作,做到人盡其才、才盡其用,為老齡工作注入新的生機和活力。
(六)加強監督保障。
本規劃由州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協調、督促、檢查有關部門執行,2015年對本規劃的執行情況進行全面檢查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