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延邊州委 延邊州人民政府
關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的報告
2024年,延邊州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法治思想,以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為主線,統籌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面守法,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新延邊提供了堅實的法治保障。
一、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舉措和成效
(一)強化政治引領,黨對法治政府建設領導更加堅強有力。一是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將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納入《中共延邊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員會2024年工作要點》,列入全州干部教育培訓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作為全州各級領導干部重點培訓內容,舉辦培訓班30期,培訓3000余人次。二是壓緊壓實“關鍵少數”主體責任。州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多次組織召開州政府黨組會議、州政府常務會議,研究依法行政和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工作。將領導干部學法用法情況納入法治督察和績效考評指標體系,強化領導干部法治觀念。三是全面推進落實法治政府建設機制。將《延邊朝鮮族自治州自治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納入全州領導干部應知應會黨內法規和法律法規清單,推動領導干部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
(二)聚焦發展大局,推動政府權力運行更加高效透明。一是著力促進政府職能協同高效。梳理政府經濟調節、公共服務、生態環境保護等領域相關管理部門職責,完成14個政府部門職責劃定工作。二是著力促進政務服務提檔升級。深化政務服務“一窗受理、集成服務”,將1021項政務服務事項納入“無差別”綜合窗口受理。三是著力促進法治營商環境深度賦能。推進城市信用監測指數持續提升,錄入行政許可信息28.5萬條,位居全國40個地州盟總體信用排名第一位。
(三)突出良法善治,推動行政立法工作更加提質增效。一是加強重要領域立法。編制年度立法工作計劃,完成《延邊朝鮮族自治州保護和發展少數民族傳統體育條例(草案)》《延邊朝鮮族自治州就業促進條例(修改)》等8部法規制定、修改和廢止工作。二是加強行政立法工作機制建設。堅持黨委領導、人大主導、政府依托、各方參與的立法工作格局,切實把準行政立法工作政治方向,不斷增強政府立法與人大立法的協同性。三是加強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監督管理。開展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涉及不平等對待企業法規規章政策清理工作,修訂和廢止行政規范性文件3件。認真履行備案審查職能,備案審查縣(市)人民政府、州直部門行政規范性文件20件,備案審查率100%。
(四)狠抓制度落實,推動行政依法決策更加科學民主。一是持續強化依法決策意識。組織學習《吉林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和相關法律法規,引導各級行政機關負責人牢固樹立依法決策意識,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決策程序。二是持續嚴格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序。編制《2024年度延邊州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及時向社會公開,有效促進了科學民主依法決策。三是持續推動落實依法決策咨詢機制。州委州政府法律顧問參與審查涉法事務82件,參加州政府黨組會議和常務會議12次。
(五)深化協調監督,推動行政執法更加公正文明。一是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規范州本級市場監管和生態環境保護等6支綜合行政執法隊伍的管理體制、職能配置和編制管理。二是深化落實行政執法程序。深入推進包容審慎監管執法,認真落實“四張清單”和“一案三書”制度,組織編制“首違不罰清單”事項2476項。三是深化重點領域行政執法專項整治。深入開展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集中整治工作,自查自糾行政執法領域問題48個。四是深化行政執法協調監督體系建設。全面推動各級行政執法協調監督體系建設,完成州、縣(市)、鄉鎮(街道)三級行政執法協調監督機構設置工作。五是深化執法與普法融合。深入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持續推動《延邊州“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清單》各項任務有效落實,全面促進尊法學法守法用法在全社會蔚然成風。
(六)健全制度體系,推動依法預防處置重大突發事件更加科學高效。一是夯實應急管理基層基礎。強化基層應急管理體系建設,全州所有鄉鎮(街道)均已設立應急管理辦公室,有效填補了基層一線無應急管理機構空白。二是完善突發事件應對制度。建立健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機制,切實提高公眾安全意識和應急能力,制定各級各類應急預案4104部。三是提高突發事件依法處置能力。制定《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和重點檢查事項匯編》,著力提升監管干部能力水平。
(七)夯實法治基礎,推動社會治理格局更加成熟完善。一是強化行政調解工作。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建立完善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立全州各類人民調解組織1594個,排查化解矛盾糾紛22747件,調解案件7897件。二是強化行政復議工作。認真學習宣傳貫徹實施新修訂的《行政復議法》,主動適應行政復議新機制、新要求,暢通復議申請主渠道,全年辦結案件768件,實現行政爭議在復議階段案結事了。三是強化府院聯動工作。積極推動府院良性互動,召開府院聯動協調會92次,落實人民法院糾錯建議55件,避免行政訴訟敗訴案件48件,持續鞏固延邊州“法治政府建設年”專項活動成果。制定《延邊州行政敗訴案件個案審查報告及追究過錯責任工作辦法》,全面規范行政行為,全州一審行政機關敗訴率連續兩年下降,行政執法機關執法能力全面提升,政府執行力和公信力全面提高。建立日常性府院聯絡工作機制,暢通溝通聯絡和工作協調渠道,定期召開行政訴訟案件協調化解會議,強化行政復議與行政審判的銜接配合,推進行政案件訴源治理。
(八)堅持權威高效,推動行政權力制約監督質效更加精準有力。一是深入推動監督形成合力。州政府系統依法接受州人大監督,自覺接受州政協民主監督,辦理州人大代表建議87件、州政協委員提案140件,辦復率100%。二是深入推動政府督查工作。清單化管理全州性督查檢查考核,開展實地督查7次。三是深入推動政務公開有效落實。堅持公開為常態,以公開促落實、促規范、促服務,全力推動法治政府、創新政府、廉潔政府和服務型政府建設。
(九)加強科技保障,推進法治建設和數字技術更加深度融合。一是加快推進信息化平臺建設。強化政務信息資源共享平臺樞紐作用,對14905個政務服務事項逐一編制目錄,在全省率先實現事項覆蓋率100%。二是加快推進政務數據有序共享。推動電子證照庫建設,入庫證照種類74種、數據77.1萬條,在全省率先實現應急管理領域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照電子化。三是加快推進行政檢查執法備案智能管理改革。全面推行“我要執法”APP,做到“事前備案,手機亮證,掃碼迎檢,事后評價”,形成行政執法檢查全過程、全鏈條電子留痕。
二、法治政府建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是依法行政意識稍顯欠缺。有的政府工作人員包括少數領導干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問題意識有所欠缺,導致依法行政執行力還不夠到位。二是執法規范化建設尚存不足。有的部門執法方式過于簡單,執法時重實體、輕程序,缺乏證據意識,落實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相關要求還不夠到位。三是法治隊伍建設亟待加強。全州法治隊伍建設較為薄弱,多數部門專業化法治人員隊伍配備不足,導致推動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還不夠到位。
三、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職責情況
一是加強統籌部署。州委、州政府組織召開相關會議,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部署法治建設工作,全力推進“一規劃兩綱要”各項任務落細落實。二是突出履職盡責。堅持把法治政府建設與經濟社會發展同部署、同推進、同督促、同考核,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任務親自督辦,不斷提升法治政府建設水平。三是強化依法決策。嚴格執行重大行政決策法定程序,落實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制度,加強行政規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決策審核審查,切實提高行政決策質效。四是聚焦依法行政。支持州人大、州政府、州政協和州法院、州檢察院依法依規履職盡責,督促州委、州政府班子成員和各縣(市)、各部門主要負責同志履行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確保黨委政府各項工作始終在法治軌道上運行。五是深化府院聯動。認真落實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執行法院生效判決,扎實做好司法建議和檢查建議反饋工作,全州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保持100%。六是加大普法力度。深入實施“八五”普法規劃,創建《延邊朝鮮族自治州自治條例》等民族政策法規學習專欄,有效促進尊法守法成為全社會共同追求和自覺行動。
四、2025年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計劃
(一)健全完善民族工作法治體系。探索制定《延邊州促進民族團結進步條例》,為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增強中華民族凝聚力提供堅實有力的法規支撐。扎實做好“八五”普法驗收工作,織密“誰執法誰普法”工作責任體系,優化普法宣傳方式方法,努力在全社會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圍。
(二)加強合法性審核審查工作。嚴把合法性審核關口,確保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有效。全面落實重大行政決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嚴格審查重大行政決策事項。
(三)堅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準確把握《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工作體系建設的意見》工作要求,構建完善行政執法監督工作體系。
(四)強化人民調解規范化建設。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健全行政調解工作機制,完善行業性專業性調解制度規則,全面構建以人民調解為基礎、各類調解銜接聯動的調解工作格局。
(五)提高府院聯動工作質效。充分發揮府院聯動聯席工作辦公室職能作用,建立完善常態化聯動聯席、日?;瘻贤摻j、長效化協調會商等工作機制,探索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的辦法和出路,實現行政與司法良性互動。組織開展行政訴訟發案量和一審行政機關敗訴率“雙下降”專項行動,力爭把行政爭議化解在源頭、化解在前端、化解在訴中,切實降低一審行政機關敗訴率。堅決貫徹新修訂的《行政復議法》,不斷強化追究個案過錯責任力度,全力推動各級政府依法行政走深走實。